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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尸体。

他连续躲了十多日,他太累了。

他觉得自己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他不明白小六为什么如此厌恶他,恨不得让他去死,他在东宫时,曾经也尽力想做一个合格的长兄;他不明白贵妃娘娘为什么不惜一切代价杀他,他曾经分明视她如亲母;他更不明白父皇为什么默认贵妃一党刺杀他,甚至还愿意派出自己的亲信协助这些刺客,他先前竟还抱有一丝希望,觉得自己是父皇最宠爱的太子。

鹤声靠着墙,眼前昏暗,耳边响起劈里啪啦的吵闹,一只手恶狠狠抄起他身边的包袱,衣衫褴褛的男人眯着眼睛,仔细清点包袱里的银两。

那是他全身上下仅剩的银两。

男人似乎对里面的银子并不满意,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他娘的,晦气。”

男人似乎还有别的同伴,那人犹豫道:“咱们把银子都拿走,他会不会饿死啊?”

“死了就死了,本来就是贱命。”男人的语气满不在乎。

“死了刚好,省的麻烦。”

飘忽的声音落在耳边,鹤声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雨水顺着眉眼滴落下来,带着血腥气,落到唇边。

他想。

算了吧,既然没有人想让他活下去,那他就去死吧。

活着太累了。

他已经很久没有睡觉了。

他真的很困。

而且他太疼了,这样深的刀口压着布料,刀抹了毒,他现在意识恍惚,眼前一片黑,只能感到难以忍受的疼,像是千万虫蚁噬咬骨骼。

他还没有药。

此时云州所有的医馆定然埋伏了贵妃的人,他去了就是自投罗网。

算了吧。

他想。

你瞧,有这样多的人希望你死去。

街边的陌生人想让你死,你打小尊敬的贵妃娘娘想让你死,你看着长大的兄弟想让你死,连你最孺慕的君父都想让你死。

那你活着还有什么必要呢。

鹤声劝自己。

他低着头,此时已经瞧不清任何东西,他只是无声笑着,笑得眼尾殷红,肋骨发疼,双手按在地上,粗粝的沙渗入手上细密的伤口,他太累了。

那你就去死吧。

鹤声告诉自己。

这是个顶好的地方,除了城里流窜的泼皮无赖,没有人会记得这里,这是这座城最肮脏的地方,堆满了一切没有用处的废料。

老鼠踩着污水窜入洞中,乌鸦停在箩筐上,啄筐里的臭鱼烂虾。

这是被世人遗忘的地方。

他死在这里就很好,不麻烦任何人,甚至不需要人给他收尸。

他可以和这些臭鱼烂虾一起,慢慢腐烂,变成莹莹的白骨。

鹤声觉得这是件很划算的事。

就这样吧,他太累了。

他不想挣扎了。

鹤声的意识渐渐模糊,眼前越来越黑,像沉入无边无际的深海。

“叮——”

步摇晃荡的声音。

他艰难地睁开眼睛。

那是个很漂亮的姑娘。

她手里提着兔子灯,柔和的灯光映着她苍白的小脸儿,眉黛青颦,眼梢微红,像碾碎的朱丹,几丝头发散散垂落下来,项颈瓷白,脆弱得一碰就散,像价值连城的青瓷。

那是长大后的秦晚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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