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知善将玻璃杯重重压在桌面上:“秦巷,我明天一早的飞机,这次飞芬兰,可能大半年不会回来,你真舍得这个时候放我走?只要你一句话——”
“今晚就在我这里住一晚,明早我送你去机场。”
余知善气笑了。
天底下还有这么荒唐的关系吗。
一个年纪正好的男人,工作体面,家世优渥,单身三十年不谈恋爱,不谈男女关系,思想板正。
面对痴情人的死缠烂打,他始终觉得两人的关系可以回到正轨。
诚如他最常说的一句话,做好朋友不行吗。
去你的全天下第一好朋友。
他诚实,他善良,可他,也是世界第一烂好人。
没救的那种,晚期患者。
开车驶离公寓时,这个稳重温柔的好男人还特地到门口来送她,叮嘱她路上当心。
余知善解开安全带,往副驾驶座探出身去,语气嘲讽:“秦巷,你最好祈祷这辈子别遇到克星,你这个心软的神,你会输的很惨!”
“怎么会呢,”秦巷柔声说着话,“这种人我一辈子也遇不到,你不用担心。”
余知善:“……”
秦巷失笑,回了楼上洗浴间。
沐浴结束后,熏了半个小时的香,他来到书房画室。
在画室坐了十分钟,他开始描绘初稿。
余知善问他为什么不能接受她,其实这理由很简单,他也没有撒谎,他对她实在心动不起来,没那感觉。
没感觉是结果,自然有个先天条件,她的颜值不符和他的审美。
倒不是余知善生得不好看,相反,她挺好看,只是她脸部比例的不对称,令他无法欺骗内心。
余知善缠了他十年,用这十年的时间,他不得不接受,且痛心疾首地明白了一件事,他是颜控。
他对另一半的要求或许很简单,但只有一点,一定得是张能让他接受,他挑不出毛病的脸。
某种意义上,这张脸兴许无可挑剔。
这张脸的长相或许可以温柔,或许可以野性,无论怎么多样,无论哪种类型,都没有既定的框架,但它,一定是张女人的脸。
它怎么可能是张男人的脸?
眼睛只画了一半,秦巷心中五味杂陈,后知后觉,那股褪不去的烦躁到底还是占了上风。
这双眼睛的主人,他并不是第一次见。
今天是第二面,因而,他百般求证,他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仔仔细细看这张脸。
不错过一个细节。
所以现在叫他画出这张脸的长相,他信手拈来,他甚至可以将这张脸的完美比例完整复刻。
算了。
秦巷收了笔。
他是男的。
其次,他的脸也不是没有缺陷。
他完美的脸上,鼻尖有颗黑痣,这将他的兴趣首先吞了一半。
抛开这些不谈,但如果,假使,这人是个女人,他鼻尖这颗碍眼的痣可以在他的规劝下用医学手段去除。
那这张脸,可真是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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