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精神头,就知他病已大好,连隔风屏风都不用了,可能担心病情反复,他覆了面巾,是微薄的素浅纱,束的不紧,略透,能让人看到他的脸,不至于认错,又不太真切。
“在下朝慕云,见过大人。”朝慕云躬身行礼。
巩直略抬手:“病虽愈,咳未停,朝公子应当不介意?”
此话言指,脸上面巾。
担心口沫飞溅,影响不佳?
朝慕云垂目:“不敢。”
“坐。”
巩直指了指右侧下首的位置,大概个子够高,他的手指很长,又因瘦,有一种特殊的,兵器般的锋锐凌厉感。
朝慕云敛袍坐下:“谢大人。”
巩直视线滑过桌上文书,开口就是吓人的话:“你可知,现有口供,对你很不利?”
他停顿了一下,但朝慕云知道,他接下来还有话——
“前夜,你到过案发现场。”
果然。
朝慕云对上巩直眼睛,不避不躲:“当晚我一夜昏沉,不知身在何处,做了什么,家人说,我饮醉了。”
巩直未质疑或反问他的话,目光微低,从头到脚看了他一遍:“你身上衣服,偏大了些。”
朝慕云视线往下,看到身上缠了近小两圈的腰带,怎么能不大?
这是嫡兄朝浩广的衣服,案发那晚他上山,穿的便是同样颜色,同样质地的衣服,但并不是这套,高氏精明,逼哄他过来替罪,当然要顾着些细节,在仓房里寻了好久,才寻到这套颜色质地相仿,朝浩广许多年前做好穿过,现在不要的衣服,让他换上。
连顶罪这样的大事,她都舍不得剥下儿子身上穿的那套衣服给他,因为料子贵,他不配。
但不管是不是去过现场的那一套,这种混淆视线的方法都很拙劣,有经验的人一眼就能看透,座上这位,是瞧出来了。
朝慕云想了想,道:“衣物都是家中下人准备,未察觉时,已穿着这套上山。”
似乎他太平静,太坦荡,难以主动压制,巩直换了个方向:“有人指证凶手是你,你呢,可对本案有何看法?”
朝慕云更加坦荡:“有。”
巩直指尖轻叩桌面:“讲。”
破案,朝慕云一向认真:“本案死者两人,一毒杀身亡,一利器致死,同一时间地点,不同行凶工具,手法虽不复杂,但并不符合一般行为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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