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他已经救过这个年轻人一命,接下来每一步都需要他自己走下去,因为现在这种情况谁也帮不了他。
猎手们都有自己的使命,和全人类的命运相比,他一个人的生命太过于微不足道。
“你今年多少岁?”雷蒙忽然问道。
哈里什大脑非常迟钝,好一会儿才哽咽着给出答案:“……24。”
“刚刚那个人,”雷蒙指着沈时年消失的方向,说,“今年刚好20岁,还有一个月就是他的生日……你上一个生日是怎么过的?”
“在家里……”哈里什努力回忆着,艰难开口,“和我的父母一起,还有我养的小狗……它叫作丹尼。”
雷蒙沉声道:“他上一个生日是在北非里过的,他的猎物想利用炎热的环境耗死他,但是他顶着六十度的高温在沙漠里行进,手刃猎物后将自己埋在沙地里。晚上我通过定位找到他,才把他从沙子里挖出来。”
哈里什迷迷糊糊地听着,他感觉自己在听一个不真实的故事,什么非洲,什么沙漠,什么高温,明明都是些很简单的词,他却听不明白。
20岁的人,真的可以做到这些吗?
“我在直升机上给他过了一个简单的生日,蛋糕是在摩洛哥的小镇上买的,奶油已经热化了。他一边输液一边听我唱生日歌,坚持到听完才闭上眼睛,”雷蒙顿了顿,继续说,“他一直都是坚强又有礼貌的孩子,我希望今年能给他过一个正常完整的生日,两个月前就已经给他买好礼物了……”
雷蒙的声音也变得哽咽起来,很难想象他这种应该出现在美式英雄电影里的魁梧男人会作出抹眼泪的手势,猎手们都愣住了,没有人敢说一句话,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的队长在寒风中掩面而泣。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无奈,对于英雄来说,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流泪比流血更难以承受,但如果情感堆积到了极致,也只有这一个方式可以得到最真实的宣泄。
更难得的是,雷蒙的泪水不是为他自己流的,而是为了一个“叛徒”。
雷蒙盯着哈里什的眼睛,摁住他的肩膀,眼角发红,嘶哑着说:“你不可以死,不可以放弃,你还有家人等着你回家……而我们什么都没有。”
他很清楚沈时年会作出背叛的选择,因为对于这个孤独的男孩来说,在遇见那个人之前,他的生命曾贫瘠得一无所有。
*
不知独自行进了多久,沈时年终于接近山顶,那是暴风雪的中央,超过十二级的强风足以将他的身体撕成碎片,他用金属固定住牢牢固定住关节,只留膝盖与大腿得以活动。
剩余的金属化为长钉贯穿积雪,抓住几万年未曾见到阳光的岩层,只有以这样的方式才能使他不被狂风掀翻。
在神明的怒火面前,这已经是人类能做到的极限,他像是朝圣的僧侣那般,一步一步接近心中的圣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离自己的神更近一点。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他用朝乎常人想象的意志力,带着绝对的虔诚与满腔的热忱,终于来到云与风雪的尽头。
神明伫立在他面前,高高在上,睥睨着包括他在内的世间万物。
如此艰难的情况下,沈时年还是加快了速度,他在怪物嘶吼般的风嚎声中好像听见了自己骨头断裂的声音,但这并不能阻止他前进的步伐。
在这一刻,所有的疼痛都被掩埋了。
世界只剩下一种声音。
“顾炤……”他断断续续地喊着,“顾炤……顾炤……”
神明淡漠地注视他,他发出的声音被搅碎在空中,传递过来时只身下微弱的呼喊。
人类?
弱小的人类。神明想。
他纹丝不动,平静地看着人类一点一点朝他靠近。
他感受不到威胁,也不觉得受到亵渎,同样也不在乎人类接近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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