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比孟迟大两岁的男生,比所有人都学得好,手又稳又好看,每次都会被杨正风夸一句不错。
那时候孟迟还是个笨手,听说这位兄弟练过书法,所以手比普通人都稳,孟迟有样学样,去买了这么一套装备,没练出什么名堂,还被杨正风批了一句不务正业。
“字也没练好,还浪费钱。”孟迟叹了一声,“让本就不富裕的我,更加雪上加霜。”
郁庭之被他逗了,不怎么笑的脸上露出明显的笑意。
孟迟看了他几秒钟,忽然上前在他翘起的嘴角上亲了一下。郁庭之的笑声蓦地停下,他垂眸看着近在咫尺的孟迟,明知故问:“干什么?”
“喜欢你,想亲你。”孟迟说着再次吻上了郁庭之的唇。
亲吻时的啧啧水声和逐渐深重的呼吸声取代了愉悦的笑声,孟迟一手伸进郁庭之的睡衣里抚摸着他的肌肉,一手扣住郁庭之的手,要将他手上的那支狼毫笔拿下来,让他专心致志,但郁庭之没让。
在亲吻的间隙里,孟迟轻声:“郁老师,你不专心。”
郁庭之笑了一声,他的确不专心。
大概是因为今天看到孟迟坐在教室里像个乖学生一样的样子,这会儿听到他喊“老师”,郁庭之心里忽然就生出了一些微妙的痒。他一边吻着孟迟的嘴角、脖颈,一边将揽在他后腰的手往下滑了些许,然后将他抱起放在书桌上。
“叫了我这么久的老师,我不教你一点儿什么是不是有点不太好。”郁庭之说。
孟迟微微眯起眼睛,垂眸看着郁庭之漆黑的一双眼,那里面酝酿着的兴奋与情欲让他也心痒难耐。
“那你要教我什么?”
郁庭之将那支狼毫笔点在孟迟的喉结上,徐徐下滑,哑着嗓子说:“就地取材,如何?”
当初孟迟还是个小穷鬼,他买来的毛笔可不是什么好货,笔尖粗硬,滑在肌肤上有细微的痒,也有细微的刺痛。
这又痒又疼的触感让孟迟不自觉仰起脖颈,胸膛随着呼吸快速起伏,皮肤上浮起细小的疙瘩,可他不闪不躲,沉默着接受郁庭之的“教导”。
郁庭之稍稍用了些力,笔尖划过的蜜色肌肤上便留下一道浅粉色的痕迹。
“先从握笔的手法开始。”郁庭之一边说,一边用空着的左手带着孟迟的右手握住自己身下的笔。
“三指法是吗?”孟同学抢答道。
不等郁老师发话,孟迟点在笔杆上的手指由三根变成了五指环握,他笑着说:“郁老师,这支笔太粗了,五指似乎都不行啊。”
郁庭之呼吸随之变得粗重,执笔的手也没收着力,狼毫笔尖猛地擦过孟迟的胸肌,也不知道是奖励他答对了,还是惩罚他反驳老师。
“那就两只手。”郁庭之说。
孟迟笑了一声,双手握笔,虚心好学:“然后呢,下一步我该怎么做?”
郁庭之继续教学:“执笔的方式除了三指法,还有搓管法和捻管法,需要我解释是什么意思吗?”
“需要。”孟迟上身后仰靠在书架上,同时朝着郁庭之的腹肌挺了挺腰,磨蹭着撒娇,“我比较笨,郁老师最好是言传身教,这样我学得更快。”
郁庭之低笑一声,握上孟迟送到手边的笔,指腹擦着柔软的笔尖,时捻时转,让其在自己手中变得湿润硬挺。
孟迟跟随着他的节奏,尽心地学习着,模仿着,见郁庭之眼角眉梢都浮起春意,他邀功似的问:“郁老师,我学得怎么样?”
郁庭之呼吸深沉,看着孟迟含笑的脸,俯身以示嘉奖地在他胸前落下一吻,亲得孟迟弓起胸膛,张嘴喘息。
握笔练到“精益求精”之后,郁庭之将孟迟翻了个身,俯在他身后说:“接下来就是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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