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撒旦信徒?”凯恩脸色终于变了。因为他比旁人更清楚,这帮只信奉魔鬼的神经病,做事没有任何底线。
“我们家族祖上,曾出过一位只喜欢研究旁门左道的前辈,是纹章学家,他热爱神秘学与魔法,找过十几个女巫当老婆,也想对新月家族的纹章进行更为复杂的改造……以及实验性的附魔研究。
“他将家族纹章改为月亮的演变周期,分别代表不同的血族等级,附魔实验也很成功,但是在实验完成的那天,族里豢养的血奴有一半暴毙,另一半也彻底陷入疯狂。
“前辈本人和他的直系子孙,大概几百个小孩吧?全都疯了,要么自残,要么自相残杀,甚至是主动找上强大的神父挑衅,冲进水银池里自寻死路……那时我才出生不久,留下的记忆依旧非常恐怖。
“闹出的乱子太大,天主教会对我们进行过大规模围剿,当然,我们勉强赢了那场隐蔽的战役。新月家族因此没落,也因此拥有了一项不可思议的神奇能力,在谨慎经营与附魔纹章的保护中更加顽强稳固。说到底,那位前辈还是功不可没的,可惜疯了。”
凯恩语气惆怅,带着一丝微不可察的恐惧。
“所以,你们真的有能力预测未来?”殷臣提起了兴趣。
“每一名血族都拥有这个能力,贮存于指甲盖的月牙痕迹里,以血液为引,最多能预测十次未来。但是在使用之前,需要承担可能发疯的危险。我此生只动用过一次,是为了避开一名非常恐怖的女人……险些疯了,再也不敢用第二次。”
“非常恐怖的女人?”
联想到凯恩骤然放弃事业、离开城镇的人生轨迹,殷臣继续逼问:“名字、长相和身份,仔细说。”
“她叫美杜莎。红发,血红色的卷发……美艳无双,有很多身份,”凯恩按了按眉心,显然这是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她是杜立特公爵的女儿,也是卡利亚男爵的女儿,反正那两个男人都说她是自己的后代。她结过三次婚,是许多贵族的情妇,也是贫民窟妓院里最为出名的女人。”
“唔?!”张明慎震撼的感叹声响了起来。
“很奇怪吧?她每次结婚都会换个身份,再认个贵族父亲。她热爱易容,经常染发伪装身份,使用假名,简直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和她好过的男人根本抵挡不住她的魅力,哪怕他们几乎全都重病而亡,在临死前,也要拼着命把每一分铜板都白送给她,跪在地上求她收下自己所有的钱!”
殷臣意味深长地抱起手臂:“所以你逃离城镇,是因为她看上你了?我想,你应该也和她做过吧,被迷得晕头转向?”
“我承认,我是和她睡过,可是我只想在欢好时趁她不备,偷偷吸她的血,因为闻起来很香,”凯恩摩挲着自己平整的虎牙,沉痛道,“可我只喝了一口,就病了三天……她的血是臭的,恶心得不像活人。”
就在这时,张明慎忽然“呜呜”两声,拿笔在羊皮纸上写了四个大字,递给殷臣。
殷臣扭头一瞥,顿时眯起凤眸:“弗兰大领主的情妇,梅迪莎子爵夫人,就是你说的这个女人?”
凯恩顿了顿,表情有些扭曲:“绝对是她。听说弗兰大领主重病数月,他那不是病了,是被下毒了!只有疯子才会让情妇掌管自己的封地。”
“感谢配合,最后一个问题,”殷臣不动声色收起羊皮纸,“如果我砍下你十根手指,带走这些月牙印记,你还会拥有预知能力吗?我能否利用你的手指去预测未来?”
“……”
凯恩沉默片刻,警惕地攥紧拳头,血红眼眸变得锐利:“你也想变成疯子?”
“你不说,我就全砍了,然后追根溯源,砍掉你全家的手指。”殷臣挑眉。
凯恩闭了闭眼:“只能砍两根,左手的,我还要靠右手取悦女人呢。”
殷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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