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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钧天叹了口气。

他不会回应青的感情,但他一定不会赶走青。

按照原主记忆来看,青就是个全才,还非常聪明!

部落里的祭司确实不能跟兽神沟通,但他们是部落里懂得最多的人,按照他的记忆来看,祭司选继承人,应该就是从部落的一大群孩子里,选一个最聪明的,留在身边教导。

这个时代没有文字,很多知识都是口口相传,祭司的传承,其实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祭司确实不参加捕猎,但他们平常也有很多工作要做,真不是白吃白喝。

青虽然喜欢原主,但他也虔诚地侍奉兽神。

他从未向原主示爱,也没想真的跟原主在一起。

顾钧天觉得以后,他们一直这样相处就行,不需要改变。

他不会喜欢白玉田,也不会喜欢青,就让这两人,一起帮他把部落建设好吧!

正想着事情,顾钧天就听到了一个好听的声音。

“今天的肉很多,大家不要一次吃完,记得留一些肉存起来。”

这声音可真好听!

顾钧天转过头,然后就看到了青。

河马部落生活的这片区域气温一直很高,因此部落里的人,不论男女,基本上都只在腰间围一块兽皮。

那些孩子,更是光着身子到处跑。

但青是与众不同的。

他不仅在腰间围了兽皮,还穿着简单的兽皮衣服。

他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比白玉田要黑一些,但比部落里的其他人要白,相貌更是非常英俊。

他虽然是祭司,但平日里,也要去采集草药,做一些工作,再加上史前社会食物较少……他露出的胳膊上,有漂亮的肌肉线条。

顾钧天一看到这个人,就心跳加快。

他几乎瞬间就意识到,他喜欢上了这个人。

原主到底是什么审美?这样健康英俊的青他不喜欢,竟然喜欢白玉田那个柔柔弱弱见个虫子都怕的男人。

顾钧天直勾勾地盯着青看。

青也认真地看着顾钧天,打从心底升起一阵欢喜。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天的,总之,这些年他只要看到天就高兴。

而今天的天,比以往更让他喜欢。

这么想着,他开口:“天,今天部落统一修房子,我帮你把你的房子,也修一下。”

顾钧天道:“不用,我的房子还很坚固,不需要修,你去休息一下吧。”

顾钧天注意到,青那双粗糙的手上,有一些细微的刮伤。

今天部落里的人修房子,青肯定去帮忙了,搞不好已经累了一天。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哪还能让青再帮他修房子?

原剧情里,他的房子没修,不也没漏雨?

不,当时他的房子不一定没有修,可能青在原主不知道的时候,已经帮原主修过了。

原主一直都是不关注这些事情的。

青笑起来:“不能休息了,到了该分肉的时候。”

顾钧天这才注意到,部落里的人已经把狩猎队今天捕猎到的猎物处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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