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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采访的记者叫田雁山,刚毕业不久,提前做了很多功课,对严岸阔的工作经历非常了解。

严岸阔在开始前便说明:“今天的采访仅针对我个人和恒天,不能谈及任何未宣判的案件细节和当事人的隐私。”

田雁山点点头,“放心,这些都不会涉及。”

几家摄影机在不同角度架好,田雁山调整完话筒,正式开始提问。

“严律师,听说您最初做劳动纠纷的案子比较多,后来渐渐转向婚姻和遗产方向,请问是什么让您做出这些选择的呢?”

严岸阔擅长说理,但他并不想将天赋用在这种场合,反而选择最朴素的回答方式:“没什么特别的原因。毕业前在法援中心待过一阵子,那里接触到的劳动纠纷案比较多,毕业后就一直在做。后来到恒天实习,律所的案源更偏重婚姻、遗产和金融,而我又不擅长后者,所以其实没什么选择。”

田雁山在笔记上飞速记录着,等被采访者答完,立刻继续问:“那您从业这么多年,有什么印象深刻的事情吗?”

严岸阔不假思索地说:“很多。从毕业后讲起,讲到采访结束,大概都讲不完。”

田雁山惊讶道:“我以为您会挑选最重要一件的讲。”

“主要是我也没有资格去界定哪个案子更重要。怎么判定重要呢?我办的第一个,标的最多的,还是影响力最大的?”严岸阔摇摇头,“衡量维度这么多,可对于当事人来说,即便标的只有五千块,也是举足轻重的。”

田雁山似乎没料到严岸阔会这样回答,眼前人的形象在她这里又立体了几分,问题也越来越深入:“这些当事人的做法,您都完全认同、并为他辩护吗?”

严岸阔皱起眉,“我从来不会预设立场,不存在认不认同。”

田雁山解读道:“也就是说,您不做情感判断,只是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严岸阔纠正:“合法权利。”

田雁山继续抛出问题:“即便这个人是‘坏人’?”

严岸阔缓缓开口:“在未经公正的审判前,任何被诉人都应推定无罪,这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一项基本原则。”[1]田雁山恪守开录前的承诺,没有将话题带到文顺集团案上,而是用邻省的无关案件做例子:“您可能也关注过,邻省发生了一起恶意伤人事件,辩护律师是位非常著名的刑辩专家,当然,也是您的校友。”

田雁山特意提到学校,让严岸阔的眉心跳了下。

她继续说:“他帮被诉人争取到了三年减刑,让大家十分愤怒。您对此有什么看法吗?”

严岸阔听描述大概能猜出是哪个案子,也能猜出记者的用意——无非是用彼刑事案件类比文顺案,到时候好在行文时发挥。

考虑到后续可能产生的发酵效应,严岸阔这次回答得谨慎不少,考虑很久才说:“我也好,其他人也好,都不是法院,都没资格量刑。因此,如果那位律师以合法的手段让被诉人获取减刑,只能说明符合程序的裁决本该如此。”

田雁山着急反驳:“可这会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啊!”

严岸阔坚定而不急不缓地说:“惩罚不是法律的目的。反而是无视辩护律师制度、无视程序和规则而做出的审判,才会造成更坏的影响。”

这段视频在电视上播放时,边迹正在跟宣传部门对接发文的事情。

官方账号和公章的使用还有流程要走,拖到今天总算是申请下来。

电视上的男人穿着板正扣好的衬衫,戴着边迹送的袖扣,举重若轻地回答一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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