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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轻一点,好了,好了,回来香港以后我什么时候有在外面过夜……”

丰霆这才罢休,轻柔地放慢了动作来令他开心。

沈宝寅原来以为,住在浅水湾,好处除了可以同丰霆睡觉,其他时候都很难捱,但其实也没有。

丰姗和他作息不同,三餐时间也往往有意错开,不用频繁见到她,这让沈宝寅的心情和生活都非常舒适,即使偶尔见面,彼此依旧不打招呼,但也不曾发生摩擦。

隐约,他其实觉得是丰霆在其中做了某方面的周旋,但他没有过问,如果彼此相安无事,沈宝寅不介意维持目前状况,事业稳步上升,晚上回来还可以在丰霆暖烘烘怀里睡觉。

浅水湾他的房间某种意义上成为了一个理想国。

久而久之,沈宝寅早已经不排斥住在浅水湾,也习惯在睡前给丰霆留门。

丰霆被安排了三次相亲。

第一次是八四年年底的尾牙宴会,商圈大佬齐聚,丰霆被丰姗引荐和酒业龙头陈家的大女儿见面,那是个干练的成熟女人,和丰霆同岁,成就不比他低。两个人见过一次面,在工作方面相谈甚欢,对于感情却产生分歧。

他们彼此都觉得若要经营好家庭,夫妻两个之间需要一个人做出事业上的牺牲,但都不认为自己是那个牺牲的人,因此默契断联。

丰姗为此表示十足的遗憾,若是双方达成共识,必然是本埠一段珠联璧合佳话,而一旦成家,她也再不用担心丰霆拿辞职要挟,随时随地撂挑子走人。

第二次,是一九八五年的春季,距离上一位相亲对象,不到三个月。而沈宝寅仍旧不知晓。

书香名门的康小姐,一位十九岁的才女,曾出版过多部畅销现代诗集,祖上三代出过多个闻名遐迩大文学家。

丰霆与这位小姐约会次数最多,足有三次,康小姐对丰霆的谈吐和外貌非常满意,甚至可以忽略这位满身铜臭气息的商人在文学素养方面的欠缺。

她和丰霆谈陀思妥耶夫斯基,谈尼采,谈严肃文学的发展与兴盛,丰霆是个很好的倾听者,常常微笑听她说完,然后抱歉一笑:“不好意思,我有个工作电话要回复。”

盯着丰霆高大挺拔的背影,听到这个英俊男人用低沉悦耳的声音斩钉截铁下达命令,她深深觉得自己已经认定这个人。

哪有人是完美的呢?她并不是只会念书的书呆子,如果丰霆实在听不懂,她也可以迁就他,只和他谈论英国人消失的嘴唇与头发,还有三页纸厚的美食历史。

事实上,是她以为自己可以忽略,但其实不能,第三次约会,她委婉地,像突然想起来似的,提起说:“我当年读大学,是班级里最小一个,到如今毕业都还未满二十,如果申请结婚,需要父母陪同呢,说起来真不好意思……”

丰霆不知是没听懂她言外之意,还是根本没在听,还没等到她说完,第不知道多少次又打断了她,抱歉地和她说,公司有急需他处理的工作,如果可以他想先行离开。

语速那样熟练而快速,即使旁观的人也该知道,这个男人肯定不是第一次对她爽约。

她发了好一会儿呆,终于挫败地发现,她绝无法接受这样的婚姻生活,话不投机半句多,和一个无法灵魂共鸣的男人共度余生,实在难以忍受。

分别时,她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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