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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par,林依晴这儿出事了!她的儿子被抢走了!现在她寻死觅活的,你能过来吗?我一个人怕拉不住她!”

像是为了应证她话的真实性一样,林舒已经能从许明媚手机的背景音里听到那撕心裂肺的哭声。

一涉及到客户和工作,许诗嘉收起了刚才的浪荡模样,等林舒挂了电话,他也一本正经起来:“林依晴出事了?”

“嗯。”

许诗嘉扫了一眼自己的手机,有些不平道:“不过许明媚怎么没通知我?我和她才是这个案子的直接负责律师啊,她怎么直接绕过我打给你了?”

旖旎气氛一扫而空,林舒顾不上这些细节,她和许诗嘉匆匆打包了几份已经上的菜,便赶紧往林依晴那里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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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而日料店离林依晴的住所不远,林舒和许诗嘉到的时候,在许明媚的安抚下,林依晴的情绪也总算稳定了许多。

“林律师!我回家没多久,结果许楠就来了,他号称是来认错给我赔罪的。正好周阿姨晚上家里出了意外,连夜请假回老家去了,我就让许楠帮着看下孩子,我好快点洗个澡,结果等我洗完澡,许楠没了,孩子也没了!”

“我在家里找了一圈,才发现跟着孩子一起没的,还有孩子的出生证、疫苗本等等,就连孩子平时常用的日用品、那瓶奶粉尿不湿和玩具,都被打包带走了。许楠这一看就是有计划的,把所有东西全拿上,然后抱着孩子就跑了。”

“现在我压根联系不上他!我担心孩子,就马上报了警!”

林舒听到这里,几乎已经猜到了结果。

果不其然,林依晴哽咽道:“可惜警察说,我和许楠没离婚,孩子生父带走孩子的情况下,是家务事,不是他们出警的范围。”

许明媚显然也没料到会发生这些,有些头痛地补充道:“接着我陪依晴去了许楠另外住的房子找。”

“没找到许楠?”

“找到了。”许明媚面露难色,“但比不找到还不好。许楠给我们开了门,屋里就他一个人,完全没有孩子的身影,他肯定早就把孩子藏到别的地方了,因此一点不怕我们翻找,只是表示要和依晴离婚,至于孩子,直接在安全的地方,但就不透露到底在哪里。”

“我又和依晴找了许楠的爸妈家,还去了许楠别的几个房子甚至办公场所那找,都没孩子的身影。”

“也找了周阿姨,才知道周阿姨请假回老家后,许楠立刻就电话通知她不用来了,把工资结清后她给开了。”

这显然是有预谋的了。

“不过,我的孩子才刚满月,一般这么小的孩子,还需要哺乳,离婚都会判给我吧?”

许诗嘉接过了话头,不用林舒多说,他已经非常详尽地解释起来:“法律规定而言,除非母亲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的疾病,使得孩子不适宜与母亲共同生活;或是母亲不愿意或因为别的原因无法抚养孩子的,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才会被判给父亲抚养。”

“另外,你还处于哺乳期,哺乳期的话,除非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否则男方是不能单方面提出离婚的。”

果然,听到这里,林依晴的眼睛亮了起来:“那太好了!几位律师,能马上帮我起诉离婚吗!我得把孩子要回来!”

原本还想着和许楠继续过,可如今许楠的操作,直接让林依晴看不懂了,作为一个新晋妈妈,她本能地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如今儿子不知所踪,她再也顾不上什么面子和婚姻的维系,脑子里显然只有一个想法——离婚,找回孩子!

话虽这么说,但实际的操作……

“但事实上,在判决前,如果父亲一方抢夺、藏匿孩子,最后就算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女方,也无法执行判决。”

许诗嘉显然不想刺激林依晴,只能小心地解释道:“因为孩子不是物品和钱财,不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操作,总不能执行法官帮你带人上门去把孩子抢回来。所以最后能做的,无外乎是按照不履行交付子女义务,追究许楠的责任,通过把他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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