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8日晚上7点,被告方夏油杰为拯救,被被害人绑架的少年祢木利久,与被害人产生矛盾后,被害人先行动手,夏油杰防卫过当导致三位被害人死亡。
2007年9月19日上午8点,咒术总监会为确保不泄露教唆信息,选择买凶杀人,致其两位被害人死亡。”
上交文件,口供,视频等证据,为保护未成年人祢木利久身心健康,祢木利久本人不出庭作证,而是出具具有同等效力的刑事案件证人证言。
被告方辩护律师日车宽见,申请发言:
“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应当对被告人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害人实施了先行不当行为:被害人本人出于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实施了违反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损害被告人的正当法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当行为,先行不当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关联性。
本案中,五位被害人犯罪累累,以祭祀之名,多年来累计杀死六位无辜人士,为故意杀人罪及破坏法律实施罪。
后绑架少年祢木利久,为绑架罪。
购买砍刀等武器,将被告人夏油杰诱至回归会后,先行动手企图进行活人祭祀,为破坏法律实施罪和杀人未遂。
咒术总监会,蓄意与回归会联系,并提供祢木利久相关信息,致其绑架,提供夏油杰相关信息,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并指派夏油杰方单独进行回归会任务,后买凶杀人,为故意杀人罪
在本案中,咒术总监会教唆回归会成员,绑架活人祭祀故意杀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出发判定,咒术总监会起到了主要作用,为教唆犯。
教唆犯属于共同犯罪,教唆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那么就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作为犯罪集团的咒术总监会,您所制定的《关于咒术师义务的条约》根据咒术规定第9条,咒术师杀害非术师,无论人数多少,将其视为诅咒师,并需要将之死刑。这份条约,真的有公信力吗?”
“被告方夏油杰为拯救,被被害人绑架的少年祢木利久,与被害人产生矛盾后先行动手,夏油杰防卫过当导致被害人死亡。法律规定,对防卫过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位被害人及咒术总监会犯罪累累,有重大过错,应当对被告人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害人明显过错的从轻比例般为减少基准刑的20-30%。
被告方夏油杰实际杀人数量为三人,其余两人为他杀。根据日本法律规定,同时对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杀死人数四人以下者,应被判处无期徒刑。
综上所述,咒术总监会对夏油杰的死刑量刑过重。应改判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审判长发言:“本次庭审需要审理的全部事项已经完成,接下来是休庭环节。”
休庭时间的一个小时里,合议庭需要做两项工作:
合议庭需要对被告人的量刑是否合理达成合议。
对于法律规定的,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需要将合议庭将裁判结果提交审委会讨论之后,才可以决定。
休庭时间结束,继续开庭:
审判长发言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