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发言:
“再审申请人:被告人夏油杰方,因面临杀人罪,纵火罪等多项刑事指控,及针对赔偿被害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服东京高等法院2008年3月20日第78号刑事判决,向日本国家最高法院:最高裁判所申请再审。
经核查,各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均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活动,本案由最高裁判所大法庭,最高裁判所长官岩切修,也就是我本人,担任审判长,与十四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官助理承担法庭辅助工作,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认为上述人员,与本案由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的权利,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察,除了辩护人辩护外,被告人还可以自行辩护。被告人辩护人,除了你们在庭前会议提出的证据之外,还有没有新的证据,需要提交法庭被告人?”
被告人夏油杰方,再审申请人日车宽见发言:“有新证据。”
审判长发言:
“本庭于5月5日,召开了由合议庭全体组成人员,检查员,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庭前会议达成事项确认。
本次庭审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夏油杰最后陈述三个阶段。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由被告人夏油杰方,陈述再审申请理由。原告方回归会方及咒术总监会,发表答辩意见。”
只有保持愤怒才能清醒地意识到自己身处恶意之中,只有保持清醒才能让自己的愤怒不至于误伤无辜之人。被告人夏油杰方,再审申请人日车宽见,发表陈述意见:
“首先说明,再审的请求:
一.撤销东京高等法院,2008年3月20日第78号刑事判决书中,死刑立即执行判决。
二.判决再审,再审申请人夏油杰,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三.判定咒术总监会为非法协会还是咒术界合法官方组织。
判定《关于咒术师义务的条约》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判定《关于咒术师义务的条约》和日本法律效力孰高孰低!
判定咒术总监会和日本唯一的立法机关:国会,立法权孰高孰低!”
日车宽见所处的左边法庭旁听席上,五条佟,五条悟,还有经过法庭批准的未成年人乙骨忧太,祈本里香,夜蛾校长,九十九由基,日暮局长,江户川副局长坐在第一排,家入硝子,七海建人,灰原雄等人坐在第二排,跟他们坐在一起的,还有带着帽子的孔时雨。
原告方辩护律师久田所处的右边法庭旁听席上,坐着总监会现任会长等高层,禅院家家主禅院直毘人,禅院家继承人禅院直哉,加茂家家主,还有经过法庭批准的未成年人,加茂家继承人加茂宪纪,和坐在轮椅上,绑着绷带的与幸吉。
这场庭审,总监会高层及御三家当家家主和继承人,全员到齐,冷静的坐在旁听席上。
审判长发言:
“根据再审申请人即,上诉人夏油杰方提交的上诉状,和刚才当庭陈诉的上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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