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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绿油油的好不耀眼。

李博文看着江霄下巴和额头上青紫,一边给他递纸巾一边恨恨道:“这姓付的下手真狠,把你打得都破相了。”

江霄拿着纸巾擦额头上的血,生无可恋地叹了口气。

“不过那个付清舟确实挺厉害的。”孟今皱眉道:“他跟着向闲混,在东阳街那片挺出名,打起架来不要命。”

江霄的脑袋一阵阵的发懵,眼前一会儿是三十多岁温文尔雅疏离冷淡的付总。

一会儿是十八岁狠戾阴鸷的付清舟,虽然很不愿意相信,但短短两天里他先是被付清舟卸了胳膊,紧接着又实打实跟付清舟互殴了一场——

少年时期的付清舟真的跟他想象中热情开朗的小太阳,以及他迷恋的那个冷淡成熟的付总沾不上半点关系。

“江儿?江霄!哎哎哎——”李博文惊慌失措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进耳朵里,江霄转头去看,脚下忽然一轻。

付清舟转过头,却发现江霄那伙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向闲骂骂咧咧地用卫生纸按着鼻子上的血窟窿,见付清舟转头,以为他报仇心切,忍不住问道:“舟子,姓江的那小子跟你打个平手?”

付清舟很能打,东阳街混子多,但敢惹他的没几个,向闲虽然没跟他动过手,但估摸着自己胜算不大。

“嗯。”付清舟转过身,低头看向手里攥着的红绳子,绳子很细,底下坠了个指甲盖大小的桃核。

看样子已经戴了很多年,桃核圆润光滑,还残留着江霄身上的暖意。

刚才打架不小心从江霄脖子上薅下来的。

付清舟摩挲了一下桃核,他以前见过江霄打架。

那时候江霄做他司机有段时间了。

付清舟行动不便,身体条件不允许他安装假肢,只能坐在轮椅上,从家到公司出行很不方便——尤其是上下车的时候,不管是他自己来还是别人帮忙,总是很难堪。

所以他去公司很早,到的时候楼下基本没有人。

江霄从来没问为什么会这么早去公司,每次都是客气地同他打完招呼,将他抱进车里,收好轮椅,沉默地开着车。

付清舟不习惯吃早餐,胃很不好经常吃药,后来车里不知道什么时候逐渐开始多了些小面包和三明治,他看见了就会顺手吃一个,看文件时偶尔会摸到一瓶温热的牛奶。

但江霄从来没邀过功,付清舟也没提,只是让人事给他加了工资。

那是江霄第一次跟他说那么长一段话,大意是道谢,他听完心情没什么起伏,只觉得这人细心周到,值这么多钱。

于是他手边的早餐逐渐变得丰盛起来,运气好的话还能喝到热腾腾的瘦肉粥,偶尔是温度刚好的鲜肉包,但有时候也有他不爱吃的,不过一般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那天他刚在车上喝完一小杯粥,车子进停车场没多久就被人给拦了下来。

对方人多势众来势汹汹,甚至敲碎了车玻璃,他皱着眉报了警,铁棍擦着他的手背过去,在他脸上和手背上留下了长长的血痕。

江霄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关门下了车。

等警察赶到的时候,对方的人已经倒了一大片,江霄正面无表情地按着一个人揍,抬胳膊时衬衫扬起,露出劲痩的腰身,凌乱的领口里露出了根细细的红绳,木色的小桃核在空气中划出了道漂亮的弧线。

付清舟隔着车窗看着江霄一个侧踢将人踹到了墙上,动作潇洒得好像在拍电影。

“付总,去医院吧。”江霄跟警察交代完,撑在车门前俯身盯着他,方才满是戾气的眼睛微微下垂,看起来像只无辜又可爱的大型犬,尽管他下巴上还沾着不知道是谁的血。

“不用,先去警局。”付清舟拒绝了他的提议,不经意间瞥到他的领口,刚才的小桃核已经被藏进了衬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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