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快说说,小姐是怎么发现自己喜欢上那个臭小子的?那个小子不会是婆婆我认识的人吧?”
一时间原晴之竟然不知道,是林如花顺其自然说她好感对象是臭小子有槽点,还是虞梦惊和臭小子三个字画等号更可怕。
“怎么可能是您认识的人。”她停顿一下,开始组织语言。
“是这样的……刚开始第一次见面时,我觉得他非常讨厌,是个自恋自大狂,经常罔顾别人的意愿,不注重社交距离,讲话轻浮。为人残忍,不尊重生命,毫无普世价值观,非常任性妄为,甚至为了看乐子,可以把所有人都谱写进他的剧本里。总之,是个性格十分恶劣,而且相当以自我为中心的乐子人。”
闻言,林如花沉默了许久,犹豫着开口:“小姐,咱可不兴喜欢犯罪啊。”
原晴之:“……”
原晴之:“他不需要遵守现实的法律,林妈,您就当他是外国人吧。”
“行,小姐您继续。”
“但后来我发现,他其实……也挺可怜的。或许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吧。”
望着窗台上洒下的一小片月斑,还有上面树叶被风吹起时散动的幻影,原晴之眼底浮现出回忆:“我恰巧旁观了他两次被人欺负,但是他都站在原地不还手。”
“我当时想,这个人好笨啊,呆呆傻傻的,和猫一样。”
想到当时的场景,原晴之嘴角忍不住翘起:“当初看到他第一次被欺负时,我吓得半死,只敢躲在一旁,大气都不敢出,瑟瑟发抖。”
“但在那之后,我偶尔闭上眼睛,或是在梦里,还会重现那一幕的场景……我想,我应该是不甘心的。”
“是感到害怕吗?”
原晴之摇摇头,又点了点头:“说不害怕是肯定不可能的,但更多的,还是后悔。”
“我懂了,小姐是觉得无能为力啊。”林如花瞬间了然。
她一直知道自家小姐是个善良的性子。以前还在上学时,就帮同班同学在校霸面前出过头,还帮路人抢回过劫匪的钱包,帮同校漂亮女生挡过小混混的骚扰,为此还特地去练了一段时间跆拳道。
“是啊,什么都瞒不过您。”原晴之无奈地笑笑。
她以前其实并不能体会,为什么救自杀的人没救下,救人者也会留下心理阴影。
等真正到了那个场景,她才发现,原来人是真的无法接受一条生命在自己面前被活生生肢解杀戮,即使被杀的这个家伙不是人,还根本不会死,过一会就复活。
可总是会痛的吧。
“所以,第二次看见他被欺负后,我什么也没想,直接去帮忙了。”
虽然口头上大段大段分析着自己当时的心理,但原晴之在第二部戏时其实什么也没想,拎着菜刀就冲出去了。
“结果救了他以后,我才发现,他其实一点也不在乎自己,只是想用自己设局。这样毫不在乎的态度,让我觉得自己的帮忙毫无价值,所以当时的我在心里暗戳戳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要帮他了。可没想到再次看见他孤零零一个人站在那里时……”
林如花:“小姐还是没忍住?”
“……嗯。”
原晴之后来知道了,虞梦惊是个非常傲慢的人,喜欢挑事拱火,看别人自相残杀,但是几乎从不自己动手。
他站在原地,一部分是因为力量还未恢复,只能让这些人吞下神被迫流出的血肉,达到控制凡人的目的;另一部分则是单纯的因为不屑,不想脏了自己的手。
所以虽然生气,但后来她过了气头,再仔细想想,又觉得事实并非如此。
明明可以还手的,不是吗?
拥有那样一副至美的皮囊,从而勾起了人心中求而不得的贪念,所以必须得承受掠夺与屠杀,承受这些被勾起的恶意?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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