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目标,自己却没什么主意。
“圣杯也会让从者的愿望实现。”
迪克问:“Archer,你想实现什么愿望?”
绿色的侠盗‘呃’了一下,表情显得有点尴尬。
“哎呀,说实话,刚被召唤出来的时候,我都没觉得自己有多大概率能赢。”
他挠着自己的头发笑了一下,“毕竟我可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像是斯巴达的国王陛下,又或者是那种流淌着神血的伟大存在……和这些人相比,我只是个躲在树林里的小角色,没做过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您怎么能这么说!”
迪克·格雷森立刻反驳,他自己曾经身为“罗宾”,自然听说过罗宾汉这个故事的原典,阿尔弗雷德又是英国人,给他讲过的童谣里也不乏眼前这位英雄的传说。
他在雪伍德的森林当中领导起了一支农民起义军,几次斗智斗勇,不断反抗昏君的暴政。他劫富济贫,拯救了许多生活困顿陷入痛苦的穷苦人;又身手卓然,拥有一手好箭法,英语词汇当中的“ Robin Hood”意为“一箭射中另一只命中靶心的箭”,且精准地将前一支箭劈成两半,这同样也起源于罗宾汉箭法高超的传说。
他的一生都在不断地拯救他人,直到生命的末端,他射出了最后一支箭,于是追随他的人们就将罗宾汉埋葬在了最后一支箭落下的位置,以此向这位拯救过他们的英雄告别。
“我觉得,那都是非常了不起的事……”
“那你不也一样吗?”
Archer拖着下巴看他,脸上的表情带着些笑意。
“——什么?”
“我从那位Lancer的master身上,了解了一点有关于这座城市还有你的事。”
从者在被召唤现界的过程当中,会被赋予当前所处时代所必要的知识。罗宾汉是属于平民的英雄,他几乎是在被召唤之初,就意识到了自己抵达了一个怎样的时代——科学技术比他自己所处的时期要先进许多,可一些更为本质的东西却没有丝毫变化。
平心而论,哥谭是一座繁华的城市,可对于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一部分人而言,却算不上是什么好地方。
……就像是他曾经生活过的雪伍德一样。
他其实不排斥热闹,但又很少主动与人交际,话题其实是那位身穿警服的master主动提起的——希望他能多关照一点迪克,如果需要什么现代兵器作为武装,他也能努力想想办法。
“……他曾经,或者说在几个月前,还是这座城市的「罗宾」。”
詹姆斯·戈登说:“或许这就是他不使用任何圣遗物就能将你召唤出来的原因。”
罗宾汉的固有天赋当中拥有等级不算很高的“黄金律”,这来自于自己过去劫富济贫的传说,是对英灵一生概括的高度抽象。这个天赋让他能够比其他从者更方便地在当前社会当中获取金钱,而在打工兼职收集情报的过程中,他听说了更多有关于“蝙蝠侠和罗宾”的事。
在港口当搬运工的普通人。
倒在街头的流浪汉。
公园当中遛狗的孩子。
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女性。
廉价薄脆饼店的店员。
还有……
Archer一边工作,一边细细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在他们的口中,蝙蝠侠和罗宾在不断尝试拯救这座城市,就像是把公元十二世纪的故事平行搬运到了当代一样,在如今这个时代里,也有人试图依靠自己的努力,用一种近乎天真的方式试图让整个世界朝着更好的方向多走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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