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不会撞上来。
至于混进队里的温斯特……其实不是来帮忙的,是艾尔菲斯想带他家乖孩子进城逛逛。
温斯特坐在前面,从哥哥手中拿过了缰绳,“你抓着我,我来驾马。”绳子粗糙,会摩疼哥哥的手。
艾尔菲斯只当小孩儿图新鲜图刺激,喜欢策马奔腾的感觉,无所谓地松开了绳子,他相信温斯特的骑术水平。
既艾尔菲斯参与进拉斐城的饮食行业已经过去了四年,加上特产店售卖的那些便于远程输送的货物,吸引来了不少外地人过来吃喝或者进货。
为了吸引一波又一波的外地人过来给他们薅羊毛,艾尔菲斯不得不注重拉斐城的整体吸引力。
受限于资源和技术水平,艾尔菲斯也不能让拉斐城添各种新玩意儿,他只是让莫恩传话,跟到店吃饭的城主商量了一下,注意城里的卫生情况,再沿路贴着墙做些花坛,让旅人看着心情惬意。
把路修平稳些,每条街可以安置几条长椅供人休息,最好城里有护卫巡逻,禁止盗窃和斗殴行为,让旅人有安全感。
这些小事吩咐一声便可,都不需要出什么钱,城主当然愿意给他的最大纳税人一个面子。
况且他也知道旅游业能带来大利益,听了主意后一点都不拖延,很快就派人执行了。
艾尔菲斯让莫恩买下了酒馆对面的店改建成旅馆,布局和配置都是严格按照他的要求来,建成后自然成为了最受旅人欢迎的住宿地方。
旅人多了自然会带动了经济,拉斐城做其它买卖的商人也对自己的行业燃起了热情。
卖服饰的有了更多创新,卖酒的开始调制不同口感,做陶土容器的开始琢磨其它精美造型……就连妓院的姑娘们都打扮的更好看了。
城里的铺子,甭管做什么生意,都购买了利塞镇的竹灯笼,天色一暗就挂在门口点上灯,也不用担心稍微吹点风火就熄了。
不少旅人喜欢在昏黄灯光下散步,别有意境,他们甚至觉得这比被贵族和教廷垄断的照明珠、还有那些精美昂贵的琉璃灯盏要好,毕竟这种灯笼大家都买得起啊!
这样没过多久,拉斐城又在外多了万星城、明火城、美食城等别称,名声已经小范围传播了出去。
如今,拉斐城环境好、风气好,吃喝住宿的条件甚至比王城舒服,临走前还能带些有趣的玩意儿离开。
除了地方偏还没有传送阵、没有珍贵的魔导材料,甚至连高等一些的魔法药剂都没有,倒也没有其它大缺点了。
当然,艾尔菲斯这种隔一段时间才进城一次,办完事就走的人还没有机会听到这种缺点。
——
“艾尔少爷,您来了,我来栓马,您进去坐着吧。”
有足够的营养,又有钱买魔药,几年下来,十一岁的莫娜已经长成很健康的小姑娘了。
扎着两个麻花辫的女孩儿对艾尔菲斯笑得真挚,对温斯特却只是礼节性地打了招呼——她和利塞镇的小孩儿们一样,都不太喜欢这个莫名出现就成了艾尔菲斯弟弟的男孩儿。
若是温斯特是讨喜的性格,或许会被同龄人接纳,但是他在别人面前总是冷漠又无趣,看起来脾气不好,很难相处,孩子们都觉得他是艾尔哥哥/少爷意外摊上的大麻烦。
艾尔菲斯照旧带着温斯特到酒馆后院休息。
小少年给弟弟梳理着被风吹乱的长发,“骑这么久的马累不累?我们去对面的旅馆休息一晚,明日回去也可以。”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