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进了储物室隔间,艾尔菲斯盘点库存,核对账目,温斯特坐在一个装着钱币的箱子前数钱。
一个下午晃晃悠悠的就过去了,吃晚餐的时候,科林还特意给他俩多点了一份布丁——小孩子嘛,都喜欢吃甜的。
艾尔菲斯/温斯特:并不喜欢,谢谢。
关于甜食,温斯特只喜欢吃哥哥给他做的蛋糕,松软甜香,覆着一层色泽诱人的果酱,本来就很美味,加上哥哥只做给他一个人吃过,美味程度加倍!
艾尔菲斯之前琢磨着要教莫恩什么新菜品的时候突然想到了蛋糕,这种东西做出来倒是可以卖贵点。
他对蛋糕制作的了解仅限于上辈子无聊的时候刷到过一个视频,因为步骤看起来很累人,所以他还留了点印象。至于为什么说累人……因为人家将蛋清打发成奶油的时候没用机器,纯手打。
艾尔菲斯犹豫了一下……反正也挺闲的,干了!
先用竹条做一个手动打蛋器,然后疯狂搅动,等蛋清变成奶油状的时候,他已经脑袋发懵了,根本不知道用了多久时间。
往白麦粉里加蛋加奶加糖,倒入辛苦得来的奶油搅拌均匀,再借了汤尼大叔家的烤炉,废了好一阵功夫,索性成品口感还可以。
艾尔菲斯觉得将就,但汤尼大叔尝了一口,简直惊为天人!如果这样的美味能大量售卖,还有面包什么事儿啊?!
可惜,艾尔的所有流程他都看在眼里,会是会了,但是……咳,人老了,臂力不行啊,算了算了,有些钱还是让别人挣吧。
艾尔菲斯和温斯特分吃了一个蛋糕,这废手的食物还是不教给莫恩了,少年恨恨地想着,等以后赚大钱了,他要雇很多打工仔专门做蛋糕,一个金币一块不过分吧?
然而未来比他想象的更美好,现在的艾尔菲斯哪里能想象到,他以后请的是低阶风系魔法师来打发奶油,定价还翻了好几翻,王城有一大波人傻钱多……不是,是懂得欣赏美味的权贵给他送钱。
和科林大哥吃完饭后,艾尔菲斯带着温斯特逛了一下,欧式老房屋和中式灯笼结合在一起,他看着有些别扭,不过很快就习惯了。
翌日,艾尔菲斯给一家三口买了新衣服和几本新书后,和温斯特骑马回家了。
——
天气愈发炎热,最近大家洗澡洗头都不需要烧水了,毒辣的太阳将原本凉得刺骨的河水晒成适宜的温度,一到太阳西沉的时候,流了一身臭汗的男人们就成群结队的去河边搓澡了。
艾尔菲斯没有洁癖,但也不喜欢和一群粗犷的大叔,还有几个吵闹的小孩儿们一起泡水。
他会带着温斯特,或者一个人去上游水深一点的地方躲清静,游一圈泳,幸运的话能徒手抓一条大鱼拿回去烧。
这一日,艾尔菲斯去给自家的菜田拔了野草,浇了水,回去后看见懂事的弟弟在煮晚餐。
柴火旁热得很,少年拿起蒲扇给切菜的弟弟扇风。
温斯特笑得乖巧,“我不怕热,哥哥快去河边洗一洗,回来就赶上吃饭,去晚了河水就凉了。”
“你不去吗?”
“我给爷爷烧了热水,我顺便也在家洗就好了。”
“这样吗,那就辛苦全世界最好的弟弟一个人留在这里做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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