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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宁柯的时候, 对他的印象也仅仅只是一个姿色更出众的华国人罢了,但是短短几次相处之后,这印象便不知不觉之中改变了。

他好像突然理解了养父说过的“红颜祸水”这个华国成语的意思。

他想要征服, 想要折断那一身傲骨。

秦煜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自小就对周遭环境极为警惕的男人却好像突然丧失了这种敏锐, 几乎听不清周围的声音。

风穿过树叶的沙沙轻响,水流的声音, 锦鲤吐泡泡的声音,好像都听不见了, 只有面前宁柯那张昳丽的脸。

和喉结上羽毛一般轻软的触感。

直到小腿突然传来一阵钻心的疼, 活像是骨裂了一般, 是宁柯抬脚狠狠踹上了他的胫骨。

秦煜倒抽了一口凉气, 按理来讲, 他是绝不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的, 因为在如此近的距离失了先机,是极为危险的。

他不应该掉以轻心的。

他凭着这么多年的直觉想再挣扎着后退脱身,却没想到宁柯已经死死别住了他的另一条腿, 同时左手压上他的肩膀,顺势带着他狠狠向下摔去。

“砰”的一声响, 是秦煜的后背重重撞上了原本在宁柯身后的木制栏杆,段家财大气粗,栏杆也是纯实木的,痛得他几乎以为自己的肋骨也要断了。

但虽然到了这种境地,他却不合时宜地开始困惑,宁柯看上去那么清瘦,细胳膊细腰细腿,是怎么有这力气的。

秦煜凭着本能反手抓住了护栏,才没让自己躺到地上,算是勉强维持住了一点体面。

但此时他从腰到小腿都是生疼生疼的,根本站不起来,想来已经青紫一片。

两人的位置瞬间调换,秦煜有些气喘地靠坐在栈道上,抬眼看向站着的宁柯。

矜傲的美人还保持着刚刚把他摔下去的站姿,一只脚踩在他分开的两腿中间,眸子被纤长的睫毛敛着,辨不清神色。

自下而上仰视的角度,那双腿便显得更细更长,还有那张平时温文尔雅的脸,此时看过去居然有几分漠然。

好似他是什么死物一般。

其实秦煜远不像他自己以为的掩盖的那样好,宁柯很清楚他刚刚看自己的眼神意味着什么。

虽然在这个世界,因为原主那堪比零下一百多度液氮,时刻散发冷气的性子,没几个人有胆子招惹他。

但是在上辈子,因为自己这张脸,想打主意的人才是数不胜数,要不是因为自己的地位和出身足够他们望而却步,他想自己和那些娱乐圈底层,任人鱼肉的小明星也没什么区别。

那样浓烈却隐晦的眼神,他见过太多次,那是一种恶劣的占有欲和征服欲,好像自己合该成为依附于他们的什么物件。

令人厌恶。

否则,以他的性子,局势也远不到能让他动手的程度。

他宁柯从不会属于任何一个人,他属于他自己。

即便从前有过太多磨难和痛苦,他也绝不低头。

宁柯轻声笑了一下,但那对桃花眼里却并无半点笑意:“不知道秦总听没听说过一个成语,叫行胜于言。”

“这样应该够有诚意了吧。”

“……”秦煜一时无言,严格来说是被哽得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原来华国人冷嘲热讽是真的有一手,他还真是大意了。

见状,宁柯才浅笑着颔首:“秦总以后还是应该再绅士一点,至少别把人堵在无人的小路上,这样就不知道最后吃亏的到底是谁了,是不是?”

他的语调依旧柔和有礼,但却没人会觉得他心情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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