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宁柯在北美读书的时候也有不少人会这么叫他,男生女生都有。
但是秦煜这么叫显然并不会让宁柯高兴,他终于还是没顶住教养的约束, 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你疯不疯和我有什么关系?有病就去治病,我记得我应该和你说过西京最大的精神病院怎么走。”
宁柯并不怎么会骂人, 硬要说的话也只是有点毒舌。
所以这些话对于秦煜来说趣味性要远远多于攻击性,他听起来只会觉得有意思。
于是秦煜不觉轻笑了一声, 重新直起身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接着说起来了另一个话题:
“宁柯啊,自从两年前开始, 不论是我还是……我父亲, 都在你手底下吃了不少亏。”
“其实我现在一点都不在乎这些事, 但是我父亲不一样, 他现在对我很失望。”
秦煜端坐在那华贵的天鹅绒扶手椅上,嗓音平淡, 灰眼睛里却莫名地带着几分笑意。
好像他说的是别人身上发生的,一件无关紧要的琐事。
宁柯微不可查地蹙了一下眉,他心中突然觉得有几分古怪——
秦煜现在给他的感觉和从前不太一样。
就好像对任何事都有一种疏离的漠然。
这种感觉有些熟悉,就和他上辈子时一样。
秦煜似乎并不关心宁柯的回应,他接着说道:“现在北美政局不稳,再加上华国警方的监视,我想不论是他还是我,都没有太久安生日子了。”
“……”
宁柯垂下眼帘,鸦羽似的睫毛颤了颤,也敛住了那对极为迷人的桃花眼。
半晌他才接着开口说道:“所以你说这些, 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的,你过得安不安生和我也没什么关系。”
秦煜唇角不觉勾起了一个寡淡的笑:“其实很简单。”
“我想现在做一些我真正想做的事情, 宁柯。”
“比如把你留在我身边,然后……”
“讲一个我想讲了很久很久的故事。”
——
不同于华国,北美没有很完善的社会救助机制,所以贫民窟与富人区相比,简直是有着云泥之别。
那一年纽约的秋天似乎格外冷,天色暗沉,阴雨连绵,在贫民窟崎岖不平的路面上积起了不少水洼。
衣衫褴褛的男孩儿身形瘦削,但单薄的上衣下面却鼓鼓囊囊地塞着一团东西,被几乎能看见骨头轮廓的双手牢牢护着。
他踩着水坑一路狂奔,边跑边回头看,直到被不知从哪里突然窜出来的一只野猫绊倒——
整个人向前扑去,重重地摔到了坑坑洼洼的巷道上,溅起了星星点点的水花。
但是他一声都没有吭,只是挣扎着半撑起身子想要爬起来。
然而下一瞬,却骤然被一只脚踩在了后背上,又被重重地按了回去。
肋骨与冷硬的地面相撞,痛得钻心。
他没忍住闷哼了一声,但那对尚还青涩的灰眼睛里却并没有任何惊慌或者恐惧,只有几近于漠然一般的平静,就好像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与自己毫无干系。
那只脚在男孩儿瘦骨嶙峋的脊背上又碾了碾,抑制不住地透露出了一股得意。
「狗杂种,你跑得还挺快。」
「说,去白人区干什么去了,偷东西?」
身后的少年嗤笑一声,终于挪开了脚,抬手一把揪住了男孩儿的后脖领,挨近了说道:
「果然和你那个吉卜赛亲妈一样,是个天生的小偷。」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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