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行家,但笃定桑榆的作品都是谷知春画的,是不是过于武断了?”
蒲飞:“府君您有所不知,不是我们妄言,只是谷知春的画,属实是太有辨识度。”
说话间,他指指自己的眼睛,凭记忆学了几个谷知春经典的觑眼动作。
季明月头一歪——这动作很是熟悉。
“对对,”杨云昊也一拍脑门儿,“我记得他之前画了幅向日葵,构图笔法不服不行,就是颜色不太对,是……”
“灰色。”
“灰的?”
连海和季明月异口同声。
蒲飞:“小道消息说是黄蓝色盲,挺罕见的,但谷知春从来没承认过。说实话我活了那么多年,也只见过他一个人有这毛病。色盲学画,就像聋子弹钢琴,瘸子练短跑,哪怕天才,也不禁让人可怜可叹。”
杨云昊混娱乐圈,四舍五入和艺术沾点儿边,此刻也颇为共情地点头:“作品是艺术家们的灵魂,谷知春的灵魂,就这么被白白吸走了,只剩一副干瘪皮囊,行尸走肉。”
“知道桑榆留学归国为什么弃艺从商吗?才不是什么桑氏亟待接收,二代临危救火。在他心中,金钱只是名声、地位的垫脚石,他可不稀罕家族企业的一切。”杨云昊难得认真,“桑榆放下画笔投身商海,原因很简单,谷知春死了。”
“没有代笔,桑榆也就失去了灵魂。”
“说反了。”白菠萝红橙子不断在眼前跳跃,灰色向日葵漂浮在麦浪一样的天空中,连海道,“真正的灵魂是谷知春——而桑榆,才是那个皮囊。”
很难断言到底谁是行尸走肉。
室内几只鬼纷纷沉默,消化着冥府府君话中的深意。
季明月第一个回过神,啧啧摇头:“能让一个天才画家甘愿献出灵魂,钱和权真的这么管用?桑榆这算什么,油画界里的大仲马?(1)”
蒲飞:“桑榆得奖之后成了全校焦点,树大招风,学校里很快就有了流言蜚语。有同学说是谷知春眼睛有问题;也有说他迫于桑榆的淫|威,又拿了桑家的钱,只能用这种方式反抗;还有人说……”
顿了顿,他又道:“说谷知春和桑榆的小弟桑非晚结成同盟,每天想着怎么摆脱桑榆的阴影。有一次他干什么来着,反正就是不小心惹到了桑榆。我和云昊从没见过桑榆如此生气的样子,吓了一跳。他把谷知春提溜进画室,锁了整整一个下午。”
“是什么事儿来着,”他想了半天想不起来,只好挠头发叹一声,“一过三十,身体上的小毛病不说,记忆力也大打折扣。”
“这事儿我也有印象,”杨云昊也啧了下,“唉!我日记本要是在手上就好了,所有重要的事情我都会写日记的,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嘛。”
日记本!
一句话点醒梦中鬼。季明月跑到旁边的柜子里,抱出一摞日记本。
他和连海其实早就把日记本带回了阴冥,也翻看过不少次,只是日记内容零散,他一直没什么头绪。
如今日记本的主人就在眼前,利器终于开刃。
“你看能找出什么线索吗?”季明月对杨云昊道。
杨云昊挑了几本翻一翻,摩挲着日记本,无奈摇头:“……时间太久远了,烂笔头也烂完了。”
季明月:“能想多少是多少。”
连海轻瞥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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