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手杀了秦志勇。为此,我不是没有想过该怎么行动,既然他嗜酒,我就跟他喝酒、把他灌醉,再骗他我自己还有一笔钱,能还清他欠的一屁股债,只不过埋在悬崖旁的树下,再带他去挖,趁他醉醺醺神智不清的时候,我就把他推下去。届时,他粉身碎骨,死无对证,不会有任何人发现。就算搭上我自己的一条命、我们双双坠崖,他秦志勇也别想有命活。 可惜没能亲自实施这个计划,也许这就是恶人自有天收。那些讨债的人得知了秦志勇的死讯,又见我前途被毁,就把秦志勇欠的债一笔勾销,没再来找我的麻烦。 可是那又如何呢。一切都回不去了。 “赵庆,当年没一刀把你捅死是我不对,”我沉声警告道,“照你说的,我背了这么多条命案,现在也无所谓再多一条。” 赵庆此番只想进行言语的挑衅,没打算动手,他朝地上吐了口唾沫,骑着摩托扬长而去。 先后经历了知道方应琢是gay,梦见禽兽周敦行,胡雨霏登门拜访,现在又来一个碍眼至极的赵庆,我的心情烂到极点,脑子里像是有成百上千的人同时开口说话,乱糟糟,闹哄哄,吵得我的头快要炸开了。 别吵了,都去死吧!这样的想法占据了我的脑子,心脏也疯狂跳动起来,像脱轨的列车一样失控,过高的心率让我的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与此同时,我也像溺水的人一样呼吸不畅,过分杂乱无章的情绪急需找到一个出口,我再也忍不下去,用力地踹了一脚路边的垃圾桶。 垃圾桶剧烈地晃动了两下,险些晃出里边的垃圾,我用发抖的手摸向衣服口袋,从烟盒里取出一支烟,尝试着点了两次才点着。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完全把它当做一种情绪的镇定剂。我没去看旁边的方应琢,直接对他说:“你自己随便转转吧,我先走了。” 我快步离开,只想找个空无一人的地方自己静一静,可是没走出多久,我就听到后面有别人的脚步声,不远不近,不紧不慢,持续地跟着我。 我回头一看,是方应琢。 他是没听懂我刚才说的话吗?为什么还要来打扰我? 我从未像现在这样厌烦他,怒不可遏地朝他吼道:“不是告诉过你吗?离我远点!” 方应琢站定了,面对我的怒火,他的表现也很平静。 他平静地看着我,平静地承受了我的怒火。 看着那双明亮清润的眼睛,我没能说出那句“滚”。 我们四目相对,彼此沉默了片刻。 等我发泄完毕,一阵突然刮起的风拂过方应琢垂下来的发丝,他轻轻地将那缕头发别到耳后,优雅的姿态像在青瓷花器中插一支洋牡丹。 而后,方应琢看了看我手里的烟,在这时开口,说出一句令我倍感意外的话。 “秦理,可以教我吸烟吗?” 作者有话说 终于要申榜了,可不可以再来一波海星支持一下我们兔理呢!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第10章 烟吻 我第一次抽烟是在十六岁,背着秦志勇拆开了自家店里的一包红利群。我见秦志勇总抽这个牌子,也不知道好坏,耳濡目染之下就想试试。 烟头被点燃,另一端塞进嘴里,我将信将疑地吸了口气,然而利群的冲劲儿实在太大,第一口就给我呛得不行,在快要燃到烟屁股的时候,这股烟还会呛到我的眼睛鼻子,难受得很。因此我没能完整地抽完人生第一支烟。那时候我意识到人们说得没错,烟果然不是个好东西。 可我还是莫名其妙地进行了第二次尝试,没什么特殊的原因,生活中的焦虑总是如影随形,又诚实地反应在身体层面,每当产生这种症状,我就会通过啃指甲发泄,指甲总有咬秃的时候,我就又一次想到了烟。 还是红利群。 可能因为我这人就是一头倔驴,旁人若是觉得什么东西不合心意 ,恐怕就不再碰了,或是换个好抽的牌子,就我偏偏不见棺材不落泪,哪怕已经栽过一次跟头,不再栽一次也绝不罢休。 第二次有了心理准备,体验比第一回稍好些。 那时的我还不懂抽烟要过肺,烟一到嘴就急急地呼出来,后来才渐渐地无师自通。 但这还是我第一次听见有人一本正经地说想学吸烟。 我站在原地愣了几秒钟,短暂地将方才那阵剧烈的愠怒抛之脑后——因为我被方应琢逗笑了。 尤其这句话是从方应琢嘴里说出来的,显得更加违和。 我笑得连眼泪都挤出了两滴。 我抬手拭掉眼角的泪滴,心情莫名地变好了一点。 短暂的失语之后,我没有回答方应琢的请求,而是选择转移话题,“回家吧。” 方应琢问:“一起?” “嗯。” 一路上,方应琢不发一语。也不知道他还有没有在想吸烟的事。我原本以为他这种乖小孩看见有人抽烟会及时制止,毕竟他都不让我啃指甲,真是搞不懂方应琢的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 我们重新回到商店里。我打开大门,从货架上取下一瓶罐装旺仔牛奶,单手打开拉环,递给方应琢:“给,你还是喝这个吧,少学那些乱七八糟的。不适合你。” 方应琢轻轻地皱了下眉,不情不愿地接过旺仔牛奶,似乎觉得我在哄小孩。 方应琢喝了一小口旺仔,又问:“什么是适合我的?” 我上上下下地打量他,然后不假思索地回答:“就琴棋书画之类的啊。” “我父母也是这种想法。但你明明说过,每个人都有做坏小孩的权利,”方应琢看着我,认真地解释道,“当然,我不是指抽烟就是坏、不抽烟就是好,我只是……想做以前没有做过的事。” 他这么一说,我好像懂了。 方应琢家教森严,尽管他能接触到的事情远高于普通人的眼界,同时也是隐形的局限,因为那些事情与方应琢本人的意愿没关系。不谙世事的小兔子想变坏,自然而然地就会想到烟,想到酒,想到性。 在粟水,或者说在这片山里,这些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男人整日喝酒打牌,游手好闲,夜里乱搞,家务活都是女人在干。这地方从里到外都烂透了。 而我眼前的方应琢,在条条框框中活了二十几年,连“变坏”还需要人教。 心里有个声音在不断地越变越大——既然这是方应琢自己的想法,那我何乐而不为呢?我不是最厌恶方应琢那层完美的外壳吗? 打碎它就好了。我想。 越是美好的东西,人就越想看它被毁坏的模样。遑论方应琢还是我本来就反感的同性恋,我更不需要有任何心理负担。 你不想吗?心里那道声音继续问,如同逼迫我抵押灵魂的梅菲斯特,持续地盘问,秦理,你不想让方应琢变得和你一样狼狈不堪吗? 我心思一动,暗自捏了捏拳头。既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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