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2 / 2)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伍爱华拉出来一张思维导图:“一开始的时候,率先进行变法的是楚国,开展了两次变法,这两次在左传里都有记载,而后晋国紧随其后确立了新法,郑国铸刑书于鼎……但是春秋战国时期在法学生中最出名的,是我刚刚提到过的《法经》。”

“可能有观众要问了,《法经》是什么?为什么这么有名?”

秦国时期的很多老百姓都忍不住点头:我们就生活在这春秋战国,也没听说过《法经》啊?

“因为《法经》开了古代法律体系的先河,可以说对中华法系具有非常深远的影响。”伍爱华说道:“就像说起外国法制史,一定要提《汉谟拉比法典》,每个人都耳熟能详法典里那一条‘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咱们要说中华体系下的法律,就一定要说《法经》。”

伍爱华只是说了一些自己习以为常的话,弹幕的反应却不在伍爱华的估计内。

【汉摩拉比法典是什么?完全没有听说过】

【难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这个法典发明的词语?我还以为是威尼斯商人发明的呢!】

【别说,威尼斯商人难道用的是那什么法典的条文?】

看到大家的疑问,伍爱华停下来解释了一下:“是汉谟拉比,我把正确的字发在弹幕里了,汉谟拉比法典是公元前一千多年前,奴隶制时代的法典,威尼斯商人和它隔了两千多年呢!但是威尼斯商人法庭判案时候的依据确实是脱胎于汉谟拉比法典的条文,所以我才说它是外国法制史绕不过去内容,因为它的影响非常深远,《法经》也是如此。”

听着伍爱华的解释,朱元璋呵呵一笑:“别说,这汉谟拉比和咱老朱想到一块去了,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听起来不错……”

朱元璋这话一出,陪同加班的倒霉打工人们不由将目光都投向了朱标:太子,只能靠你阻止皇上疯狂的想法了!

朱标看着兴致颇高的朱元璋,只能咬牙硬上:“爹,北魏作为异族都知道要废除肉刑提倡教化了,咱们可是正统的汉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种刑罚,它不合适。”

朱元璋原本乐呵呵的,听了这话就开始不高兴,如果说话的不是他心爱的大儿子,朱元璋早就翻脸了。

朱标对亲爹还是很了解的,看到亲爹不开心的样子,显然还没放弃自己的打算,朱标直接看着亲爹的脸色说:“总不能让人说,咱们老朱家还比不过北魏那群鲜卑人吧?”

这话可是戳到肺管子了!

第4章

作为一个在元朝统治之下活不下去的小农民家庭出身的孩子,朱元璋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异族统治者。

别的都好说,但是你要说我比不过北魏孝文帝?!

就是他是史书认证的明君也不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虽然很生气,但是开局一个碗、结局一个国,作为最成功的创业者之一,朱元璋心性的坚韧程度是远超过普通人的。

举例而言,普通人被一群人质疑,会觉得可能确实是自己不对,朱元璋这一类的创业者被人质疑,只会觉得他们是一群蠢人,根本不会听他们的质疑。

这才是百官把希望寄托在朱标身上的原因,因为朱标说话,朱元璋多多少少能够听进去一点。

果然,朱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