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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因为汉武帝独尊儒术,所以在这之后,汉朝司法也有用儒家经义判决的习惯,这种方式被称为‘春秋决狱’,是董仲舒提倡的。”

“春秋决狱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区分行为动机,所谓‘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这种动机判断,其实更多是为官者根据自己的价值观进行道德审判,是将司法过程儒家化,日常出现钻法律漏洞的案件,不想着修改完善法律规定,而是从主观判断,显示了人治在判案中的影响,这也是法治的退步。”伍爱华叹息道:“最起码我们现在能看到的现存的春秋决狱的判例,都不能很强有力的说明‘志恶’。”

“春秋决狱其实有点像西方的陪审团制度,先进行集体表决,对方有罪没罪,有罪的再进行判决,”伍爱华解释:“这种制度依赖于主观判断,对于判决官员的水平要求极高,而且因为春秋时期还是用竹简,古人用最少的文字记录最多的意思,一句话就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只要想曲解,在儒家经义中总能找到答案,简直是打击政敌势力的不二法宝。”

“那时候有个说法,叫做‘酷吏舞文’,”伍爱华忍不住摇头:“咱就是说,有没有可能,表面上的酷吏,是曲解儒家经义各种杀人抓人的官吏,实际上的酷吏,是不遵循法治非要推行什么春秋决狱的以董仲舒为首的儒生?”

第64章

从法制史人的角度来说,普遍都认为春秋决狱算不上什么法治的进步,甚至说是退步也不算毫无依据。

但是扪心自问,作为一个封建王朝的皇帝,是事事都根据律法判决的官吏更得圣心,还是事事都根据皇帝的想法找依据判决的官吏更得圣心?

这问题的答案几乎不需要犹豫。

任何一个人,面对其他人拍马屁的话语和行为,面对一个时时刻刻想着怎么哄自己开心的人,虽然有人可能会觉得对方油腻了点,但是有几个人能全然拒绝呢?

现代很多人觉得自己能够拒绝,是因为对方的段数不够,只要马屁拍的高级、哄人做的自然,总有能够击中你心房的,端看你能不能吸引到这种水平的人罢了。

作为皇帝而言,当时整个王朝智商情商都高的人都抢着拍他马屁哄他开心,自然是不能拒绝这种人的存在。

所以法治什么法治?能比得过揣度圣意?

封建王朝这种体制,就注定了是实权皇帝的一言堂。

而人类这种生物,不管平时多么理性,总归会受到感性因素影响。

秦始皇认同法家的秦律,不还是没直接按照法律砍了赵高?

李世民一代英主,对自己的孩子也很是纵容。

更别说刘彻,实打实的双标,就没按照律法来过。

从这方面来看,被董仲舒改革过的儒家为什么会成为后来的显学,也是因为抓准了皇帝们的心理。

此时此刻,听到伍爱华的嘴炮,董仲舒再次轻轻地破了防,只是因为伍爱华已经来了太多次,董仲舒已经具有抗性,一般的话语对他已经没办法产生巨大伤害了,就算破了防,十万血量也不过是-1-1-1罢了。

不过董仲舒的心态好,不代表所有的儒生心态都好。

心态崩了的,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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