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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时宋朝采取了一个制度,叫做不立田制,不抑兼并。”

【不抑制土地兼并?!】

“是的,所有的封建王朝的主要斗争任务就是抑制土地兼并,但是宋朝反其道而行,他直接就放开了,随便你怎么兼并。”伍爱华两手一摊。

“我们都知道,在封建王朝时,如果土地全部都归有钱人家所有,贫富差距极大,会导致农民起义。”

“宋朝这项土地制度当然不是躺平,那么,为了防止因为不抑兼并导致农民起义,北宋采取了几项措施。”

“第一个措施就是承认新垦的荒田的所有权归垦荒人所有。”

“咱们农民百姓不是没有土地吗?那就让他们去开荒,只要开荒新得到的土地,就都是农民们的。”

“是给地主做佃户,然后世世代代仰地主鼻息,还是苦一两代去开荒,然后自己也能够拥有土地?这对于宋初的农民可能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同样,虽然不抑制兼并,但是宋朝并不允许土地随意的买卖。”

“根据宋朝的规定,所有土地的转让都必须要经过官府的承认,而且还要缴纳契税。如果不经官府,那么土地的转让是不受到官府的保障的。”

【那个年代竟然就有契税了吗?】

【原来缴纳契税才能过户从宋朝就开始了啊】

【不得不说,国家在收税这件事情上永远都是天赋异禀】

伍爱华看着弹幕笑了笑,然后继续说道:“那个时候,经过官府认证并且缴纳契税的过户契约叫做红契,因为上面有官府红色的章,两方私自交易没有经过官府的契约叫做白契。”

“因为很多买卖双方不想要缴纳契税,所以他们偷偷签订白契,不经过官府过户,这也就导致了官府税收的流失。为了打击这一行为,北宋专门立法规定,如果被发现了白契,需要缴纳双倍的契税,属于变相的罚金。”

【罚款可真够多的】

【偷税漏税的人也是自古有之啊】

“宋太祖时还规定,因战乱跑走,然后回老家认领田宅的,时间在十五年内,官府可以受理,超过十五年的,官府不再受理。”

【懂懂懂!充公!通通充公!】

【毕竟都十五年了,平地起村庄,宅院变池塘了,你才想起来要来认领】

【对房产田产太多记不清的人极为不利】

“《宋刑统》规定,田地房屋纠纷,当时没有诉讼,超过二十年的,不再受理,南宋高宗时期增加规定,买卖田宅满三年后再发生纠纷的,不得受理。”

“总之,就是想方设法让私人拥有土地变得困难,并且尽量迫使大家在官府过户缴纳契税。”

“宋朝法律还有规定,小辈未经长辈允许私自出卖田宅,或欺骗长辈擅自典卖,告去官府的,官府没收买卖钱财,田宅还给原主,宣判买卖无效。”

【未……未成年人打赏追回?】

【哈哈哈楼上你是会联想的,别说,真挺像】

【不是,人家买的时候又不知情,还没收钱财吗?好歹考虑一下表见代理吧?买的人怎么知道他未经允许啊?】

【对啊,诱哄未成年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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