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敲我的后脑勺。我盯着手机,点了三四下——它从大学用到现在,实在有点不灵敏了——才成功点进拨号界面,再打了一次电话。
另一头的来电声却在很近的地方嗡嗡响。
我边把手机捂在耳边,边倍感疑惑地低下头,在地上找记忆里的小孩。可循着声响,只瞥见那双讲话特别不客气的黑皮鞋。
举目望去,西装男也握着一个手机。他接通:“还有什么事?”
同样的嗓音与语句从我手机里迟半拍地传来。
我看了他两眼,蹙着眉头再确认了备注:是保镖没错。
冷静地纠结片刻,我挂断电话,手机揣回兜里。接着左右评估了一下坐电车的方向。判断是往西走,便挪起脚步,绕过居酒屋的红灯笼,走上街道。
这里恰是一条有坡度的路。下坡之际,穿过低矮的栏杆,可以瞧见污浊夜色中一线明明灭灭的灯火。
才走两步,后领子忽地被揪住。
步伐被迫停下。身后的人松开手,我一头雾水地摸着领子回过头,“为什么拽我?”
“我还不至于眼看着你钻垃圾桶里。”人说,“现在又要去哪,不是要等人么?”
“我喝得有一点多,可能出了幻觉。所以我自己去坐电车回家。”
靠人不如靠己,我诚实回答。想了想,随便对莫名其妙的人透露行程又不太妥当,即使他给我一种平易近人的感觉。于是沉声道:“骗你的。我去找我朋友。”
仔细一看,面前确实是垃圾桶。一旁是亮着光的自动贩售机。
我绕开它们。下坡,拐弯。这次却被直接拉住手腕。
一位好心人说:“行了。等你一路撞着电线杆回家,明天脑袋可不止里面疼。”
“哦。”我下意识捂了捂脑门,还没撞上。“谢谢你提醒我。”
说着,缩了缩手腕,想要挣开。然而分明没有被握得紧实,却不知为什么甩不掉。我倒没有感到不妙与危险,而是觉得自己的想法没有得到顺从,导致情绪不佳。
我抿抿嘴,用另一只手去推他攥起的手指,“你放开。”
那人道:“放开然后让你走到半路睡街上吗?”
我:“我不会这样。我家有人等我的。”
人哼笑一声:“那走吧。”他越过我,两步便走到前头。
“走哪?”我发觉他要把我牵走,顿时严肃地努力定在原地,“我不能跟你走。”
人侧身转头,帽檐挡住了一半眉眼。
“为什么?”
“就是不能。”我说,“里包恩会担心我。”
似乎有谁再笑了一下。腕上收紧的触感一松,我察觉到裸露的指腹皮肤摩挲的温热与细腻,随后手指被轻轻勾着。抽开一寸,又被捉紧过去。
“傻瓜,看清楚了。”他颇显无奈的口吻里还透着几分耳熟的严厉,“我就是里包恩。”
“……”
我思路卡顿,只能顺着他的话尽力地好好观察这个人的脸。
黑头发,黑眼睛,眉毛狭长。五官深邃,像外国人,没表情的时候看起来有点凶。但是留着一双卷鬓角。我应该一直觉得它们很可爱,很漂亮,也很适合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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