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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真有点适应了。

不过,这依旧不耽误第二天差点睡过头,也不妨碍我拖拖拉拉地起床后路过客厅——洗漱完了,还觉得忍一时越想越气,折回某个咖啡香四溢的沙发边,踩了杀手的膝盖一脚。

下一刻,脚腕被预判到似的稳稳托在里包恩掌心。

男人眼也不带眨地表现出十分自然的态度。让我踩住他的大腿,手指顺着往上,把睡裤裤脚撸起来一些,看了看小腿肚内侧的淤青。

“昨晚撞到哪里了?”他问。

我跟着低头,也诧异地瞥了一眼,“不知道……没什么印象。”反正不按下去就不会痛。

随即立刻收腿,发出醒来后第一声吐槽:“是我要撞的吗!比起问我不如问问你自己!”

里包恩舒坦地品尝他的意式浓缩:“我已经很注意了啊。”

我:“你注意个鬼啊!”

里包恩:“中午想吃什么?”

我:“休想用这个来收买我。”卑鄙的外乡人。

之后还是点了上次吃过的美味千层面。

接着,保镖尽职尽责地帮忙贴了膏药。

从某种层面上看,他其实说得没错,除了乱七八糟的吻痕外并没有对我的皮肤造成别的影响。

个别贴附在手腕、腰侧或者大腿的掐痕轻,一觉睡醒基本已经消失不见。淤青最多是不小心磕碰到了哪个角落。

倒是他身上的痕迹估计抓得不浅。

我好心询问需不需要上药,里包恩却只是轻哼了一下,凉凉地表示这点小抓小挠没两天就自己痊愈了,完全没必要大动干戈。

爱要不要。

把膏药塞回柜子里,我回房,换衣服。

本来短时间内不打算再理某人,但午后要看房。

碰上明显是一对的顾客,就算真主顾只是其中一方,一位受过合格培训的中介仍会积极地询问另一方的看法。

一来二去少不了交流。

我代入感很强,不至于忍心让周末加班的中介小哥经历那种“客户情侣之间刚好有脾气导致夹在中间不仅要打圆场而且两头都难讨好”的悲催且尴尬的境遇。因此自然而然地一边参观,一边和贴身保镖交换想法,慢慢也懒得计较了。最终得出结论:

离公司近的房间小,水电和礼金贵,隔音也只比现在的好一些。打听一番,还听说有邻居家的小孩每天都会练习锯小提琴。

离公司远的倒是比较清净,然而通勤要叠加二十分钟,这就够我慎重考虑了。

另一间距离折中的屋子则被别人率先租下。接到中介饱含歉意的电话,我没多在意,这种事也常有。

剩下就等明天去和川平见个面。

至于今天出门都出门了,我就顺便带着里包恩在外玩了一会儿。

吃吃关东煮,看了部重映的老电影。从人杂而温暖的影院里晃出来时,天也黑了,晚风萧瑟。

路灯接连亮起。抬起头,满目便是鳞次栉比的高楼,硕大的广告屏,霓虹灯与写字楼密密麻麻的窗户。灯光缤纷却聒噪,招摇地把夜晚变成另一些人的白昼——在这样一座时间流速仿佛都被蓄意加快的都市里,晚上总是更像未来。

但我犯了懒,走得很慢。

和身旁的人聊着电影情节,不一会儿被香气腾腾的小吃摊吸引。买了两份炸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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