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得很,牧霄夺继续写下第二个字。
“……願。”
生疏的繁体字让盛愿犹豫了很久,他名字里的这个字只短暂的用了两天,就被爸爸改回了简体。
他没有去思考舅舅是广东还是香港人,只知道他在叫自己的名字。
于是,他对着男人轻轻“嗯”了一声,唤他:“舅舅。”
牧霄夺也学着他的样子低低“嗯”了声,继续牵过他的手写字。
“和。”
“我。”
“走。”
那时,那刻,这诱人的几个字击中了盛愿年轻的心脏,击中了他欲望的顶点。
他慌了神,下意识想抽回手,却被男人用力捏住了指尖,不容拒绝。
他一下一下眨着眼,像小鸟扇翅膀似的抖落睫毛上的水珠,眼神无辜的问他:“……去哪儿?”
其实,盛愿完全不需要回答。
哪怕是让人失足深陷的泥沼,他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牧霄夺沉吟片刻,在他手心里轻柔又郑重写了一个字。
——“家。”
盛愿的神色划过一丝无措,一见他认真的眼,便再发不出任何声音。
牧霄夺牵起他冰凉的小手,带他走向路口的车。
温热的温度从相触的皮肤源源不断的传递过去,感受到他僵硬的手指在触碰中一点点松懈力气。
像逢春的雪,柔软的化在手心里。
-
水汽凝结的车窗后,盛愿看见长兴街繁华的长路,萎缩成了一片睡意朦胧的光影。
他从未觉得云川的夜晚这么美丽,软红十丈,纸醉金迷,充满了温情和暖意,让他短暂忘记了这座城市曾经带给他的伤痛。
他看着车子昂贵的内饰,蓦然想起,曾经看见过虞嫣坐在他此时此刻的位置上。
她是那般华丽美妙,似乎只有那样的人,才配和舅舅并肩而立。
他错开眼,忽然在车窗的倒影中看见了一张干枯瘦弱的脸,发丝凌乱,皮肤肮脏,全然没有半分体面。
想必没有比自己现在更加窘迫的境地了。
自己刚刚翻过垃圾桶,沾了一身腐烂物,又淋了雨,此时身上的味道必然不会很好闻。
于是他十分局促的蜷起身体,身下只坐了一小片座椅,踮着脚尖,这个姿势很快让他有些难堪的细细发起抖。
牧霄夺随手扯了条薄毯盖在他身上,司机见状,十分有眼力见的将车里的空调调高几度。
咬咬被他扰醒,张嘴打了个哈欠,十分不满意的从他怀里慢吞吞拱出来,在皮质车座上爬来爬去。
盛愿压低声音轻呵它:“咬咬,不许乱跑。”
咬咬甩甩小尾巴,黑亮的豆豆眼咕噜噜转,头一扭,才不听他的话。
这只三条腿的小怪物天生胆大,对周围一切陌生的事物都感到好奇,到处闻闻嗅嗅,用小爪子刨两下,好在它还有点儿良心,给了主人剩了些面子,没在车座上尿一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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