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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子一口喝完后,就放下杯子朝楼上走去。

他可不想留下来吃长辈之间黏黏糊糊充满恋爱酸臭味的狗粮,尤其其中之一还是他所崇拜的偶像,嗯,有些时候粉丝确实需要离偶像的‘私人生活’远一点。

“提姆都把自己那杯喝光了,你也赶紧喝吧。”安德移开与布鲁斯对视的视线,自认为自己只要不去看布鲁斯,就一定能抵抗哥谭王子的颜值攻势。

可惜的是,他失败了……

他低估了哥谭玫瑰的魅力,也高估了自己对布鲁斯的抵抗力。

第96章

闪电侠是中心城的城市英雄,与臭名昭著的哥谭市不同,中心城从反派到超英似乎风格都与这个世界的美国不太符合。

在一些论坛上,曾有人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全美最宜居的城市是什么?

在这个问题下,排除掉那些玩‘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这种烂梗的回复,中心城是被提及最多的一座城市。

毕竟像中心城这种连本土反派都讲情义,做好人好事的城市在美国的大城市中真的是稀罕存在了。至于位于那些犄角旮旯的小城市甚至小镇,虽然确实没什么大反派作恶,但生活一点都不便利、甚至因人少,连警局这种基本的安保都没办法保障,着实算不上宜居。

综上所述,中心城票选最高是毫无争议的。

布鲁斯·韦恩从私人飞机中下来,径直走向由密苏里州的韦恩集团分部的负责人派人给他开来的银灰色纯定制款AMG Vision GT,这辆车还是他两个月前刚提的新车,不过因为那段时间他比较忙,便将车停在了他提车的地方密苏里州杰佛逊市的别墅车库内,在今天之前一直都没有开过。

没错,他们正要去中心城会一会那位闪电侠,并向其提出加入正义联盟的邀请。

嗯,安德也跟着他一起来了,不过他是以一条三米长的墨西哥黑王蛇的形态跟来的。

如今他的身子正缠绕在布鲁斯的胸口上,头部绕到后面轻轻搭在布鲁斯的肩膀上。

魔法书《蛇王》,拥有着可以将人变成蛇的魔法,这是今早安德从指环中取出《回春》时偶然找到的魔法书,大概是之前布鲁斯录入各个魔法书的能力时落在他指环中的。

至于他早上为什么需要《回春》……这就要问问昨晚布鲁斯对自己做了什么了,天知道布鲁斯拿来的这么多精力和体力,刚经历了一场‘宇宙旅行’,又马不停蹄的完成了夜巡,就这样还能有惊人的体力把他‘折磨’的差点下不了床……

因为一时好奇,用《回春》消除了身体上的不适后,安德对自己使用了《蛇王》这本书的魔法,然后他就在布鲁斯的眼皮子底下变成了一条长三米,重约七、八公斤的墨西哥黑王蛇。

他这个体型在墨西哥黑王蛇中也算是大的了。

变成蛇后的一切无疑都让安德感到新奇,他甚至不需要适应和学习就能灵活的控制躯体‘蠕动’、攀爬,于是安德索性缠在了布鲁斯的身上,决定当一段时间的蛇形挂件,跟着布鲁斯一起去找那位定居在中心城的超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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