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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同光:天资这种东西不是谁都能有的,就比如他自己,寒窗苦读,考上个秀才,已经是走到头儿了。

三个小孩凑一块儿也是份缘分,郭大有表示自己请客,干脆几人一块去酒楼里吃个饭。

宋三郎无可无不可,不过郭大有是做布匹的商人,想到秀娘姐弟开的铺子亦是做布匹买卖,认识一下也无妨。

于同光虽科举无望,却并非甘于平庸度日之人,既然科举这条路走不通,他也想另谋出路,方才听郭大有介绍他是做绸缎铺子的,文远兄虽未提及身份,可观其举止谈吐以及其子异于常人的表现,绝非小门小户出身,认识此二人对自己绝无坏处。

而郭大有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在外人眼里他算是有些小钱,不过与那些大商贾相比却是差得太远。

郭大有并不认为自己就比别人差多少,差得是他没背景,小富靠个人,大富背后得有人。

之前他亦不是没有与有背景之人接触过,只不过对方胃口太大,他不想成为人家手里的傀儡。

上次在樊记食铺偶遇宋三郎,他就看出眼前之是有官职在身的,这做官之人无论气度还是行为举止,尤其是目光与普通百姓是有着区别的,在生意场摸爬滚打多年,他自问是有几分眼光的在身上的。

这会儿队伍也排得差不多,郭大有抢着付钱,宋三郎没有争,若是他争了,便会叫于同光难堪,没几个钱,索性都叫郭大有请了。

于同光不由感激地望了宋三郎一眼,实际上对宋三郎来讲,并非他有多为于同光着想,单纯只是他的行事风格而已,到了曾经他那样位置的人,实际上大多数时间内心都很淡漠。

郭大有会做人,让店家包了三小包小肉粒,让孩子们直接拿竹签扎着吃,又让店家将一整个条肉切片拌好,带去酒楼几个大人尝尝,别看是街边小吃,自有一番不同于大酒楼的独特风味。

炙猪肉咬在嘴里酥脆爆汁,越嚼越香,尤其五花肉还特意带了猪皮,猪皮炙烤以后的味道属实一绝,宋景辰吃着好吃,拿竹签子扎了一块,递给宋三郎,“爹,你快尝尝,炙猪肉可太好吃啦。”

宋三郎笑着从小孩手里接过来。

郭午见宋景辰给他爹吃,也有样学样扎了一块给郭大有,儿子难得如此孝顺,郭大有乐得嘴巴咧到耳朵后面去,越发觉得给儿子选择一个什么样的朋友对孩子当真影响很大。

于兴业在家里几乎很少有机会能吃上肉,尤其还是这么好吃的炙猪肉,小孩幸福得连自己都快忘记是谁了,更不要说想起他爹,看到宋景辰和郭午都知道给爹尝尝,也忙紧得有样学样。

宋三郎叮嘱三个孩子不准边走路边吃肉,以免自己摔倒或是被其他人碰到,牙签扎到喉咙很危险。

郭大有和于同光不由同时看向宋三郎,他们没想到宋三郎一个大男人带孩子竟然能如此细致。

郭大有带儿子除了买买买还是买买买,基本上儿子要啥给买啥,不过有关儿子的生活琐事他是没有耐心管的,一股脑丢给小孩娘亲来管,像是宋三郎注意到的这种小细节他是想都不会想到的。

于同光倒是能替娘子分担一些孩子的事,不过孩子到了他手上基本上就是活着就行,不然也不至于儿子跑丢半天了他才发现。

是以两个人都有些微微惊讶,能注意到这种日常琐碎,足以说明文远平日里没少带孩子。

由此也能想象宋景辰小孩有多受他爹宠爱了。

几个大人带着三个孩子说说笑笑往酒楼走,小孩子的世界远比成人单纯,可再单纯也遵循着某种潜规则。

宋景辰无形中成为三个孩子的中心,不仅仅因为他长得最好看,还因为他内心的能量场很稳定,对其他两个孩子有莫名的吸引力。

郭午的潜意识里其实极为缺少自信,郭大有虽然宠爱他,但老来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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