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一柠吃着荔枝味的棒棒糖,又从书包里摸一支给她,然后伸出胳膊,美美地展示校服袖口用金色线绣的英文名。
“这是我昨晚亲手绣的,好看吧?是我爱豆的英文名。”
“很漂亮,”夏星点点头,又担心问:“可是每周不是要检查仪容仪表的么,校服上可以绣东西吗?”
胡一柠摸着袖口:“这个没关系,我都想到了,到时就说我袖子坏了,正好缝个花样。”
“说实话,我本来是想纹名字在手腕上的,但是学校不允许,”胡一柠略感可惜:“而且我妈估计也不能同意,所以我只好绣袖子上啦。”
闻言,夏星赞同地点点头:“还是绣在衣服上吧,纹身多疼啊。”
胡一柠原本猜想夏星这种乖乖的性格,会不喜欢纹身,看来只是怕疼啊,胡一柠觉得自己更喜欢她了。
提起纹身,胡一柠忽然想起件事来,棒棒糖在嘴里转了一圈,边走边含糊地说:“高一的时候,倒是有个艺术班的女生真的在手腕上纹身了,纹的是陆斯逸的名字。”
“LSY”
“哦,”夏星惊奇:“那学校允许了吗?”
“当然不允许啦,当时教务主任都请家长了,可那女生坚持不洗掉,”胡一柠其实还挺佩服的:“后来老师和家长都实在没办法了,陆草就找到那个女生,跟她谈了话。”
那天胡一柠六班的同学刚好经过,就偷偷听见了。
陆斯逸对女生说:“我和老师、家长们的看法不同,不是有纹身就是坏女孩。只是你纹的是我的名字,这事儿让我以后的女朋友知道了,她会吃醋的。”
陆斯逸态度是随意聊天的散淡,但拒绝的意思却直白:“麻烦你,还是洗掉吧。”
那天胡一柠听见同学回来聊这件事,她第一反应,陆斯逸没有反感那个女生的喜欢,又干脆地让女生打消念头。
这种利落的男生,在女孩子心里真的很加分!
但在那个被拒绝的女生那里,杀伤力也真的很大。
被拒绝不说。
也更疯狂羡慕他以后的女朋友了。
据说女生当天回教室哭了,第二天就听话把纹身给洗掉了。
校园里的栀子花被风吹动,散发淡淡的香气。
夏星听着,似乎都能理解那位女生的心情。
……
进到教室时,时间还早,但已经有一多半的学生坐在位置上看书。
夏星目光扫了一眼。
有在背英语单词的,有的好像在写昨晚的作业。
她的前桌周凯也在补作业,看见她,说了声早,然后还好心问她英语作业写完了吗?
周凯推了推眼镜:“别看英语老师年轻,上课和我们像朋友一样说笑,但惩罚没做完作业的学生,可严厉了,而且花样多。”
提到这儿,周凯想起自己忘写了一篇英语作文,补上后,被罚用唱歌的方式把作文在教室里唱了一遍,直接把郭明飞笑成了一只鹅,那场景真难忘啊。
夏星微笑点头:“嗯,谢谢提醒,作业我写完了。”
“那就好,”周凯放心了下,说完又想起什么,“其实不仅是英语,还有几个老师检查作业也很严。”
夏星认真地听着。
周凯掰手指地数:“数学、语文、物理、生物,就这些。”
“……”夏星:“所以,除了刘老师,别的老师都很严,是这个意思吗?”
周凯愣了一秒,自觉好笑地挠挠脑袋,“对,是这意思,只有老刘不舍得罚我们。”
夏星点头:“知道了。”
周凯回头继续奋笔疾书地补作业,夏星把书包放进书桌里,目光看了眼她同桌的桌面。
和她摆放整齐的桌面的不同,昨天发的几本教材随意地摞在桌角,桌堂里只有一只黑色水笔,孤零零地躺着。
印象里,这只笔是陆斯逸从书包里摸了半天才摸出来的,他好像只有一支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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