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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像是一场梦。

两个太理智太清醒的人,约莫是谈不起爱的。

还是兰姐儿这般单纯的小丫头,说她傻也不傻,说她精明那是完全没法和云娘以及秋霜这样的人比,缘分来了,最容易一头扎进去。

马车到了宫门外,胡安弯腰往拴马石上系缰绳时,怀里掉出个荷包来,好巧不巧得,正掉到路过的周二郎的脚底下。

周二郎顺手捡了起来。

胡安脸色大变。

周二郎没注意到,一脸嫌弃表情把荷包扔给他,“这什么针线活儿?这绣得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好意思拿出来送情郎?这姑娘脸皮也忒厚,你喜欢这样的?”

胡安的脸色看不出来是红,是白,还是黑,总之神色极为复杂,喏喏道:“我觉得挺好看的,再说,也不是人家送的,是我非要抢来的。”

周二郎点点头,“挺好,你俩绝配。”

胡安:“……”

这可是你说的,将来你可别不认账。

周二郎心里想着今日找皇帝解决卢文康的事,根本没有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直接入了宫门。

等看着他走远了,胡安拍拍胸口,刚才心都要跳出来了,惊了一身汗。

这兔子不吃窝边草,他不但吃了,还是老牛吃嫩草,这可太要人命了。

他是真的正人君子,毫无邪念,绝对没有想过要招惹兰姐儿!周二郎家里的白菜,给他一万个胆子,他也不敢拱。

千不该,万不该,就怪他那次元宵佳节嘴贱话又多,把人家小姑娘给招惹上了。

他是真想拒绝来着,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就稀里糊涂地拒绝不了了,非但拒绝不了,现在要是一天看不见那小丫头,他还难受得不行。

这荷包是兰姐儿特意绣了送给他的,他每天贴身放着,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感受,就觉得这么个小玩意儿在胸口放着,好像两个人就能互相知道对方心里放着自己一样。

没能拒绝对方的荷包就罢了,他还不怕死的,把自己的贴身匕首送给了兰姐,那把匕首这么多年陪伴着他出生入死,杀过无数次人,在别人看来是凶器,于他而言,却是无数次救他性命的护身符,能保佑他,必定也能保佑兰姐儿。

还有,把匕首交给兰姐儿,就代表着他愿意金盆洗手,不干杀手这一行了,成天的杀人,指不定哪天也就被人收割了性命。

漂泊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一个姑娘像兰姐儿一样真心的喜欢他,甚至仰慕他,崇拜他。

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他一个破赶车的,有什么好仰慕好崇拜的?

兰姐儿却说他有英雄气概。

有吗?

或许是兰姐儿从小没有父亲,对他这样年长的男人有一份依赖吧,这或许就是上天安排的缘分,这么多年他就是在等兰姐儿呢。

想着想着,胡安的老脸红了,可别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了。

他把手里的荷包小心擦拭干净,没有放回胸口处的贴身里衣里,而是收了起来。

算了吧,胡安。

人家姑娘年幼无知,你也不懂事儿吗?兰姐嫁给自己,终有一天她会后悔的,与其这样,倒不如自己先放手,说不定哪天兰姐儿还能想起他的好。

挺好,他也被姑娘爱过,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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