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屋,一下子暖和不少。
已是十一月的b城寒风凛冽,从蒙古高原南下的冷空气将树枝吹得光秃秃,整个城市显得非常萧条肃冷。
叶晓君小区里的车都停在地面上,陆静笙从温暖的车里出来时只扯了件羊绒披肩,里面薄薄的一件宽摆收腰衬衣,在楼道里说话的工夫冻得她够呛,也没好意思说。终于进屋,鼻尖红了一块,抱着披肩站在门禁口的全身镜前一瞧,狼狈尴尬。
“外面很冷。”叶晓君接过她的披肩挂好,“你先坐沙发上,我给你倒点热水。”
“别了,你别到处跑了,我要喝水自己会去倒。别我来你这儿坐一会儿还让你操劳。”
“烧个水算什么操劳。”
“听话。”陆静笙不容反驳地落下这两个字。
估计还记恨上次被叫“陆妹妹”的事,下定决心要扳回一城吗?看陆静笙特别坚定的表情,叶晓君除了想笑没别的想法。
“行,那咱们一起喝点汤,我去拿两块碗总可以吧?”
“嗯,你去。”
叶晓君去拿碗的时候陆静笙环视了一下这间带阁楼的小复式房间,窗外就是湖景,虽已深秋,但视野开阔,还能远眺a字地标,叶晓君竟是一个会享受生活的人。也不知她是一向如此还是在人生的哪个点上开了窍。
房间装修大家都喜欢用暖色调,利于休息睡眠调节心情。这屋子满眼的冷色调,站在楼下的客厅可以一眼望见小阁楼上敞开的大天窗。大大的工作桌上有很多资料,全部整齐摆放,笔记本放在正中。奇怪的画挂在墙上,电影大师的手稿钉在软木板上。
果然是单身的文艺女青年会选择的风格——很能提醒主人的个性,也的确容易睡不好觉。
当然,还出于一个特别小心眼的原因陆静笙趁主人不在好好打量了一下叶晓君的房子。这里是她一个人住,甚至没有第二个人的痕迹,果然没错,她现在单身无疑。
叶晓君拿了两块不同样式的碗回来,将汤缓缓倒出来,无比心安的陆静笙说:“你多喝点,我就尝尝味道,不好喝我再跟阿姨说。咱们不能只保证能安神,也得保证口感才是。”
叶晓君喝了一口:“嗯,很好喝……这里面放了什么?人参?石莲肉?”
陆静笙眨眨眼:“我不知道。”
“如果真有效用,我也可以在家自己煲汤……”
陆静笙插嘴:“不用我来送汤,就不用经常见到我了是吗?”
“……你为什么这么想。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天气太冷,你又有太多事情要做,不是么?”见陆静笙还要再说什么,叶晓君赶紧补问,“说到这,虞明庭那件事还有什么后续吗?我最近都没太关注。”
“没怎么样,如我所料,一些以前对我点头哈腰的人现在都绕着我走。”
叶晓君皱眉:“因为他们觉得你是爆料人?”
“对。虽然这圈子里人渣不少,为了钱什么卑鄙下流的事情都有人干,可说到底,每个圈子都有每个圈子的底限。你要吃可以,凭自己本事吃多饱都行,甚至有人会来跟你争食,这都正常。是,这个世界所有物种都在为了生存不断提升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从而淘汰劣等物种。但我们是人类,是高等动物,是文明社会,我们都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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