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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殿卿:“我。”

林望舒有些惊讶:“陆希霖是谁?”

陆殿卿淡声道:“你知道,我的名字是我太爷爷给我起的。”

林望舒:“嗯?然后?”

他的名字确实充满了旧派文人气息,比她的名字还封建老气。

陆殿卿咳了下:“我既然有名,那当然得有个字……”

林望舒倏地笑出来:“所以这是你的字?”

陆殿卿点头:“对,这是我的字,这个一般用不上,派出所又不登记这个,所以我都是写字画画的时候会落款,家里人自己看看。”

林望舒恍然:“估计我是哪里见过吧,怪不得觉得有些眼熟。”

陆殿卿微怔了下,却没说什么。

当年,他给她写信,为了避开审查,也为了避免后续麻烦,信封上没写名,用的是他的字。

其实这本来也没什么,那个时候他和家人通信也会落款陆希霖这三个字。

她就算不知道他的字,打开后看看也就明白是他了。

可谁知道,就是那么不幸运,恰好赶上那一年暴雨成灾,形成了泥石流,他们知青全都出去抗洪救灾,回来后,那封信也被淹了,收件人是看不清了,只知道是写给女知青宿舍的。

那封信拿去女宿舍问了一遍,没有人认识陆希霖,也就搁置在角落里。

就这么在角落里尘封了四年多,一直到前几个月,一位下乡的老教师写信,需要信封。这年月大家都节俭,信封一般都是用过后拆开,翻过来,重新粘好再用一次。

老教师实在没得用,便翻箱倒柜,竟然从角落里找到了那封被风干后泛着黄的信,看到了他四年多前的文字。

老教师也知道林望舒的情况,看到后唏嘘不已,只是那个时候,那封信中的话,却是不好再给林望舒看了。

叹息之余,便把这封信寄回给他,又给他说明了这些年的种种情况。

收到那封信的时候,他已经知道,她和雷正德在一起,要双双回来北京了。

这些事,他埋在心里,便永远不会给她说。

说了也于事无补,不过徒增她的遗憾罢了。

现在她开开心心和自己在一起,这样就很好了。

第42章 (我宁愿你永远不懂这些)

林望舒将那副绢画小心翼翼地拿回家,又找了一个盒子来仔细装好,最后把盒子放在箱子里头,箱子上面放了衣服,这才算稍微放心。

她想着,就好好留着吧,留时候越长了,这个越值钱,乱世黄金,盛世古董,以后国家发展了,大家伙日子越来越好,古董字画什么的就特别值钱了。

这么安放好了后,她想起陆殿卿,想着他对自己实在是好,是花了大心思来对自己好。

而她自然感觉到了,心里也是暖暖的,喜欢得很。

本来她的人生理想是走进大学校园,无拘无束地享受年轻时光,再找一个各方面条件优越的大学生轰轰烈烈谈对象,现在还没进大学,就被拴住了。

不过也没什么好后悔的。

她想象着凭着自己现在提前复习,一般大学应该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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