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殿卿:“看她自己了,我给了她机会。”
林望舒打量着陆殿卿,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自己想搞研究,虽然难了一些,但是踏实努力啃,当一头老黄牛,没准还能有出头之日,如果自己学外语做外交,或者做外贸,遇到陆殿卿这种对手,还不直接被人坑死?
她就是太实心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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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陆殿卿陪着林望舒一起过去学校,陆殿卿依旧是经典的白衬衫长裤,林望舒却穿了一条婆婆送的波西米亚风格大长裙,从钩针到花边都是丰富炫彩的佩斯利印花,搭配上高跟凉鞋和一个小皮包,再戴上结婚时候买的Rolex手表。
林望舒看了看自己,风姿摇曳,优雅飘逸,她转了一个圈,笑着问陆殿卿:“我这样好看吗?”
陆殿卿正整理衬衫袖子,听到这个,认真打量了一番,最后目光落在她白细的脚踝上。
炫彩神秘的波西米亚裙摆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摇曳,在裙摆和纤细高跟凉鞋之间,细腻精致的脚踝便若隐若现。
很勾人。
陆殿卿眉头几不可见地皱了下:“怎么好好穿这个?会不会不太合适?”
她平时穿得都很中规中矩。
林望舒:“这是母亲给我买的,我也觉得很好看,现在天热了,穿这个不是挺好嘛,反正周日,又不用上课,上一次父亲不是给了你相机吗,你帮我在未名湖旁拍个照,我们还可以让同学帮我们拍照。”
陆殿卿有些勉强:“好吧。”
林望舒看他:“这是什么语气?不想给我拍,还是觉得不好看?”
陆殿卿语气闷闷的:“我哪敢,当然得给你拍。”
林望舒便笑了:“好了,出发吧!”
两个人先过去了动物园,从动物园坐三十二路前往北大,这边的演讲赛是在阶梯教室,到了阶梯教室才发现,来得人很不少,就连教室外面走廊都是人。
陆殿卿林望舒一出场,自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这一对太出挑了,男的穿简洁白衬衫西装裤,清雅干练,却又严谨沉稳,而女的那一身飘逸的长裙,上面大朵充满异域风情的花朵,看得人心都在跟着荡。
这是1979年,是外面世界依然充斥着军黄和学生蓝的世界,林望舒的穿戴和这个世界的风貌是如此格格不入。
但这又是一个萌芽拱起土壤的时间节点。
况且,这里是北大。
在这里,狂妄怪诞总是被包容,放荡不羁仿佛能得到无声的鼓励,而天之骄子渴望着自由,渴望着个性,渴望着发出属于自己的呐喊。
所以当一向循规蹈矩的林望舒突然穿上了这么一件波西米亚,仿佛给冬日灰败的枝干陡然洒上了娇艳璀璨的春华,她裙摆的飘逸完美地诠释了北大骨子里的自由和散漫。
于是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她,无论男女,全都向往和羡慕的目光。
这次演讲赛是第一届,又因为是北大,备受关注,甚至连北京晚报的记者都来了,看到这里,便有人拍照。
陆殿卿自然感觉到一众人的目光。
事实上,一直以来,他总是能轻易地被各种崇拜敬佩或者赏识的目光包围,他也习惯了,对此,他总是能淡定地无视。
只是现在,当他感觉到这些目光聚焦在身边林望舒身上时,他便扫过了那些人,那些年轻的、朝气的,仿佛永远怀抱着新鲜的年轻学子。
他便意识到,他的妻子原本属于这些人中的一个。
这时候,冒箐箐迎过来了,今天的她穿着一身红色长裙,文雅别致,裙子胸口那里别着一个小牌子,这意味着她是今天的选手之一。
她笑着说:“陆同志,你得过来这边,这边是主席台的位置。”
旁边林望舒:“那我呢?”
冒箐箐:“给你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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