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了陆笙歌一眼便转身离开。
“从现在起,在外人面前,你就得叫金熙这个名字了。”白蝉温柔地摸着陆笙歌,不,现在改叫金熙的角。
这名字好戳,金熙心里腹诽,虽然原先的名字有些娘气,但至少文艺,这个什么金熙,也未免太俗气了简单了有木有。
“我是你的儿子?我姓什么?”金熙同学故做很傻很天真的问。
“金熙,金熙?摩根。”白蝉从胸腔里发出深沉的笑声来,“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不喜欢这个名字。摩根是比蒙部落的祭司姓氏,是部落最崇高的几个姓氏之一。虽然这个名字很普通,但是却代表着绝高的天赋和我对你的希望。”
“绝高的天赋?我?”金熙立刻心虚了,他可不是某些穿越前连烧窑烧陶都会的牛人,他的知识只是一个普通死宅大学生的水准,大学里在dota和wow中荒废了三年后,现在的他学习能力只在考试前一周才会爆发,说他有天赋,坑爹呢吧?
两人一起在营地中行走,这里的房屋大多高大,巨石搭建,缝隙间有看上去很优质的粘性涂料,想必是为了适合那些“高人”的身高,除了那些双头鸟,还有很多看似凶猛的野兽站在看家犬的位置,而院落中则养着体型巨大的家畜。至少从表面上看生活环境还不错。
整个部落以两人走出的位置为中心,蛛网状向着四周扩散。部落建在一座低矮小山下,两人正往山上走去。
“没错,你看我的角,是什么颜色,多长?”白蝉指着头上的角,他的角位于额头和发际线交接的正中,大约五厘米长,加上角根大约拇指粗,所以看上去很可爱。
“黑底白花,五厘米左右?”金熙摸摸自己的角,立刻吓了一跳,他的角可要长多了,根部几乎超过半个额头的宽度,大约十厘米左右,高高的超出头部。
“金白红黄蓝,金色代表着最强的天赋和能力。”白蝉抚摸着金熙的角,带来一种轻柔的温柔感触,原来这个角也是有感觉的,“不过因为金角太过强大,所以并不稳定,你角上的花纹天生就是断裂的,随时有爆发的可能,我辛苦压制了二十年,但是上次雷暴洛蒙部落攻击太过猛烈,我一时不查,你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这个样子,怎么了。”金熙惊悚了,难道自己不仅长角,还变成什么猎奇形象了?
“你精神力太强,又受到了雷击的刺激,现在产生了新的灵魂,我刚刚检查过你的灵魂,看来原来的金熙,已经彻底变成你了。”白蝉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忧伤,神情黯然地望着天空的三个月亮。
“精神力,灵魂,神马东西?”金熙总觉得自己听到了很玄幻的东西。
白蝉没有说话,他平伸左手,旁边一家养殖圈里一头两米高的大野猪类似的生命,惊慌失措地飘浮在天上,四肢乱动,嗷嗷乱叫。
金熙眼睛直了,超能力!
“现在你的花纹已经补齐了,只要经过锻炼,你将比我更强大,这也是摩根血脉的使命。”白蝉双手放在金熙的肩上,一脸的鼓励。
等等这种托付重任的语调是搞毛啊,兽人世界不该都如腐女写的,多戳的男人都能变成美美的雌性,运气不好的有一个兽人喜欢,运气好的有一群兽人喜欢,还要烧陶种稻引领农业革命,挺着大肚子当先知啊,怎么到他这里就一下子神展开到了超能力啊,你坑爹哪!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查错字,欢迎挑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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