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随着脚步愈发急促,陆少珩贴着灯光的边缘往前走,身影完全隐没在光照之外的阴影里,和剧组里最不起眼的小工一样,拖着两截轨道从那个人的侧后方走过。
交错而过的瞬间,他们谁都没有看对方一眼。
作者有话说:
*带星号的部分非原创,是我根据网上找到的心理学理论化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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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不认识
晚上八点,大堂东面的酒吧准时开始营业,陆少珩今晚心血来潮歌兴大发,把乐队主唱换了下来,自己坐上了舞台中央的高脚椅,一连唱了好几首歌。
陆少珩的歌唱得不错,至少比现在的偶像明星好上不少。虽然缺乏专业技巧,但胜在有一把好声线和一副好皮囊。
难得老板亲自坐镇,不到半个小时,店里就坐满了人。可惜陆少珩缺乏服务精神,不管客人点什么歌,他都置之不理,自顾自唱着自己想唱的。
“老板今晚心情不大好。”主唱的名字叫叶锦豪,长期在全国各地走穴,最近一年都在齐白镇的酒吧驻唱。陆少珩把他从台上喊下来后,他就和酒保要了杯马提尼,坐在吧台前无所事事。
佳佳双手托着腮,看着台上的陆少珩,问:“你怎么知道?”
“用耳朵听呀。”叶锦豪露出了一脸孺子不可教的表情,“不然怎么老唱这些酸不拉唧的情歌,八成是遇到感情问题了。”
“他谈恋了?”佳佳瞪圆了眼睛,一脸诧异:“我怎么不知道。”
叶锦豪一口闷了杯底的一点残酒,盯着陆少珩,说:“小孩子家家,知道些什么。”
陆少珩今晚歌兴不浅,一人唱了一整晚。到了下半场的时候,门外突然进来了一群人。
这群人各个身材高挑,衣着入时,大夏天在室内也戴着帽子墨镜,一来就坐在了吧台后面的的角落里。
店里每天都有盛装打扮的博主网红来拍照打卡,这几个人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只是他们来了之后,陆少珩唱完了剩下的半首歌,就把麦克风往键盘手的兜里一塞,下台去了。
叶锦豪这会儿已经喝了个半醉,但也只好中途顶上。
之后一连几天,这些人都会来酒吧光顾,他们出现的时间不大固定,有时刚营业就到,有时要到快打烊了才出现。他们每次来,总会有一群小姑娘举着长枪短炮企图进来跟拍,都被保安请了出去。
陆少珩本人不再上台唱歌了,也不在酒吧露面,甚至不提前回家。他每天晚上都一个人待在二楼的VIP卡座里,一直到酒吧关门了才走。
有一天佳佳进去的时候,看见陆少珩趴在围栏上,目光沉沉地看着楼下的人群。
听见门边的声音,陆少珩没有回头,而是开口说道:“你说,如果我现在下去找他…”
“他是谁?”佳佳问。
陆少珩才像回过魂一般,回头看了佳佳一眼,道:“没什么。”
时间就这么过了一周,这天酒吧结束营业后,陆少珩一个人从二楼走了下来。他刚踏下楼梯,就看见叶锦豪背着吉他,靠在几个台阶之下的墙边。
看见陆少珩出来,叶锦豪主动打起了招呼:“老板,去哪儿?”
陆少珩打量了他一眼,说:“下班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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