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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钢笔她再熟悉不过,是她那个系列的顶配版。

“你看到我阳台桌子上的钢笔了?”

“嗯。现在很少有人用钢笔写字,还要吸墨,比较麻烦。”

“我以前也不用钢笔,买来后……用着就习惯了。”

闵廷道:“那支以后放家里用,这支你带去医院。”

他总是那么细心,一支笔看过都能记在心上。

可他这支太贵,顶配版是收藏级别,不是用来写字,至少对她来说,拿来写字过于奢侈。

时秒:“你朋友送的,你留着用,我一支足够。”

闵廷没直接劝她收,而是问她,还记不记得自己那支钢笔哪年买的。

怎么能不记得。

叶烁十八岁那年。

时秒没说是买给叶烁的礼物,点了点头:“记得。”

这个品牌的钢笔每年推出一个系列,当年买的话都会买新出的系列。

她买笔的时间,应该与他朋友送他笔是同一年。

闵廷:“你的钢笔买了多少年,这支钢笔在我那吃灰就吃了多少年。”

时秒懂他的意思,再贵,对他这个不收藏钢笔,平时又很少写字的人来说,一百块和一百万没太大差别。

然而她因为这几年用惯了也用顺手,觉得钢笔比签字笔好用一些。

她收下:“谢谢。”

闵廷:“你就当普通钢笔用,摔坏了如果实在不能修,我再给你买新的。”

这句话堪比昨天夜里的那个吻,让她心脏某处像被熨烫过。

时秒把钢笔放包里,决定带去值班室。

他们说话间,汽车停了下来。

时秒抬头望窗外,入目的是他们病区所在的住院部。

闵廷下车,到后备箱把健身包拎给她,“有事打我电话。”

时秒点头,他周四就飞海城,再见面得七八天后,“一路平安。”

她挥挥手,示意他上车。

走到住院部最后一级台阶上转身往后看,仿佛成了习惯。

时秒回头,今天是司机开车,黑色汽车已迎着晨光开远。

她上楼,把包送去值班室,拎着阿姨给她打包好的早餐去了办公室,同事差不多到齐,凑一起边侃边吃早饭。

时秒把餐盒摆桌上,一共三盒,中西餐各一盒,另一盒是洗好的水果,阿姨还给她带了五谷豆浆和牛奶,让她分给同事一起吃。

“时总,什么情况?”

“请你们吃早饭,想吃的自取。”

嫌自己早饭寒酸的都围了过来,姜洋仗着座位近的优势,越过桌子直接薅走一个三明治。

时秒漫不经心吃着早饭,打开手机下单了一个笔筒。

“时秒,去交班了。”何文谦喊她。

“来了。”她把剩下的半个蒸饺送嘴里,锁屏手机揣进兜,抢着最后几秒喝了几口牛奶。

她休息的一天半里,共收了十六个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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