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厌撇撇嘴,把自己的书包塞在不起眼的角落,自己在玄关边的衣架后躲着,不做声,偷偷打量埋头鼓捣手机的纪戎。
晚上睡哪儿啊,不会第一天就要献身吧。
孟厌脑子里全是这件事。他蹭人地方住,被睡也是合理的,男子汉大丈夫,自然不能光占人便宜。
只是自己身上又黑又丑,不会扭也没有翘屁股。
真烦。
不知道有多疼,反正肯定不好受。没有任何生理学常识的omega想到这里,脸白了又白。
他七八岁的时候,倒是常帮做这种事的人望风。
那时他年纪小,根本不懂大人们勾肩搭背着进屋是要做什么,只记得地上全是混着油污的烟头,耳朵里塞满了蚊虫烦人的嗡嗡声,伴随着零星的痛苦又怪异的叫,而他的任务是看到脸色严肃的人走近就跑进去叫明哥。
“厌厌,厌厌?”纪戎叫了几声,神游的孟厌才从衣架后探出头来,半张着嘴,脸上惊惶不定。
“怎么了?生病了还是没休息好,怎么小脸煞白的。”纪戎顾不上问鞋码的事,赶忙走过来探了探孟厌的额头,“没发热,应该是起太早了。”
他试图把人领去房间休息,白着脸的孟厌看了看他伸过来的手,挣扎了片刻才埋着头把手搭上去,细细的胳膊忍不住发起了抖。
“我要、要先洗澡。”他结结巴巴,努力给自己多争取点做心理建设的时间。
爱干净是好事,以及,omega果然胆小,到新环境不适应,需得更多关照才行。纪戎轻轻捏着孟厌的手,喜滋滋地推开卧室的门,给他展示这几天刚布置好的小房间。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颜色,粉色的东西居多,不喜欢跟我说,换起来很方便的。”纪戎一高兴,话就变得多了起来,他计划着和娶回家的omega好好培养感情,故而做了不少准备。
“我买了套小睡衣,是兔子图案的,别的没着急买,怕不合身。睡衣放量大,感觉你肯定能穿。”
孟厌真是符合他对老婆的预设,是个小矮子!
说着纪戎又推开洗漱间的门,孟厌握起刚刚被抓过的那只手,心里又酸又涨,好半天拖着脚上那双毛绒拖鞋,跟过去。
隔间的卫浴里洗漱用品齐全,桃子味的洗发水,草莓味的沐浴露,新牙刷也是粉蓝相间的。
“你是不是不喜欢粉色啊?”纪戎不好意思起来。大意了,没能料到自己的omega是只话少的小酷狼,好像出现了预估错误。
孟厌很不想承认自己喜欢粉色,但实在没法抑制住心里快溢出来的高兴,于是他欲盖弥彰轻哼一声,又觉得自己这样敷衍很不礼貌,好半天才别别扭扭地开口,“又不难看。”
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哪有那么矫情。能用一瓶没拆封的洗发水,是他之前想都不敢想的事。
只是债好像越欠越多,他会不会打了工也还不起,以后还是不得不用屁股来还?
可是按照薛海明的说法,他这样的omega卖起来并不值钱。
没有办法,保持干净需要点成本,草莓味的泡沫绵密细腻,叫他没办法拒绝。
打结的头发被扯掉了好几根,又在护发素的滋润下变得顺滑,耳朵上灰色的毛也被他搓得干干净净,就是湿着看起来稀稀拉拉。
孟厌洗完澡撅着屁股在淋浴间收集好掉下的毛发,扔进马桶里冲掉。
他是个小秃子,有段时间胃不舒服吃不下东西,营养不良,掉毛严重,洗澡时没注意堵住了下水口,导致不被允许随便去淋浴间洗澡。
粉色显黑,他穿起来不好看。孟厌顶着湿漉漉的头发站在洗手台前,用手擦掉镜子上的水雾,不满地看着镜子里不伦不类的自己。
可是好软和,上面还有小兔子图案,又不舍得脱。
真烦。
耳朵有点痛,搓得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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