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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他进城打听到,离爱良最近的码头在秣香城,徒步走过去至少需要三天呢,他并不放心让伊灵独自走这段路。

麦克叔叔常年住在远郊,与城内的居民都是泛泛之交,没有一个朋友能够让他放心托付伊灵的安全。

麦克叔叔倒是很想亲自把伊灵送去,但他作为牧羊人是离开不了羊群那么久的,如果能让理查德和伊灵一起上路,那么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因为在麦克叔叔看来,理查德最值得称道的倒不是它的聪明,而是它的健壮和对陌生人的凶蛮。

伊灵听了果然很苦恼,他想了想,垂下头来:“这样啊……那还是让理查德……”

“那还是让理查德陪着你一起去上学吧。”

“诶?!”

于是,一人一羊就这么上路了。

从爱良去往明萨鲁,有两种交通方案。

一种是走陆路。走陆路需要跨越半个帕瓦瓦西大陆,耗时漫长不说,商运的马车还需要频繁转运,实在太不方便。

一种是走海路。在秣香城码头搭上南下的客船,顺风顺水的话,仅需十天左右就可以直接抵达明萨鲁港口。

麦克叔叔为伊灵选择的是第二种。他托人买了两张船票,花去了他大半辈子的积蓄。

这些事情伊灵都不知道。

他拿着去往秣香城的小地图,高高兴兴地把赶路走成了郊游。一路上他和理查德追逐打闹,望见什么都觉得新奇,都要跑过去仔细瞧一瞧。

以致于原本三天的路程,他们花了四天才走到。到达秣香城的当天,正好是登船的时候。

秣香城比爱良大得多,城内的房顶上搭着五颜六色的方条小旗子,在秋日的微风中婀娜地飘摇,从这家连到那家,看不见尽头在哪儿。

伊灵牵着他的朋友胡乱走了一圈,看得眼花缭乱。这里的许多东西他在爱良都没有见过,那摆满了色彩鲜丽的布匹的布料店,那些造型各异还穿着衣服的小木偶,以及街道上走来走去拎着瓦罐的行人,一切的一切,对他而言都充满了诱惑力。

有大婶热情地上前招呼:“小伙子,远道而来的客人!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是的,请问,码头往哪里走?”伊灵把大帽子摘下,露出他汗湿了的脑袋来。浅亚麻色的卷曲短发贴在额头,汗水滴落,打在他的眼睫上,流进眼眶。眼球一阵刺痛,他睫毛抖了抖,抓起衣服的下摆随意擦了一把。

大婶这才看清了小伙子的脸,她脸上带着毫不遮掩的赞叹的意味:“多漂亮的孩子啊。”

她边说着话边从瓦罐里舀出一瓢清亮的液体来:“停下来歇一歇,喝口我们这里的美酒吧,码头离这里还要走好远呢。”

伊灵正渴得要命,道谢后惊喜地接过来,咕噜咕噜两下就喝光了。

大婶笑着看他嘴唇边沾上的酒渍,递给他一条帕子。

“擦一擦吧孩子,”她指向太阳高挂的方向,“一直往东走,直到你看见一座高高的塔楼。那附近就是秣香城的码头了。”

“塔楼下是很大的一个买卖市场,非常热闹,如果你不急着上船,可以去那儿转转。”

“太感谢您啦,大婶!”伊灵万分感激,他倒想好好回报一番这位好心的妇人,可他实在没有能拿得出手的礼物。

怎么办才好呢?伊灵蹙起眉头,麦克叔叔教过他,只要受过别人的恩惠,无论多小,都要记在心里。有来有往,才是世间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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