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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他不相信钟延玉死了!

钟延玉闻言,神色惊讶,颇感哑口无言。

他先前是知道沈宝珠招了好多次夫婿,又和离了不少次,倒是没想到她还有个女儿……

特别在这以男子为天的大颂社会风气中,沈宝珠显得格格不入……

“沈小姐,我的意思是我并不想要入赘成为您的夫婿。”钟延玉揉了揉额角,有些无奈,沈宝珠要招几个夫婿跟他没关系,只要不招他就可以了。

“不想入赘?”沈宝珠皱起眉头,拔高了些声音,“为什么不想入赘,是两百两白银还不够吗?那三百两?”

“这不是钱的问题。”

“哦,那五百两够吗?”

“……”

沈宝珠看着青年扶额,颇为不解地问道:“你难道是没吃够这个小山村的苦吗?五百两银子够普通农户两辈子吃穿了,而且你要是入赘到了我沈府,改日就可以到镇上去生活了,不……我们家快要搬到县上去了,到时你甚至可以一步登天,待在县上还可以有人伺候你,出门就是集市,每个月我还可以给你十两银子花销,可不比待在这落魄偏远小山村好?”

她父亲虽因为身体缘故生不了孩子了,可小妾却从来没有断过。

想要荣华富贵的男人和女人多得是,玉清怎么这么不识好歹。

媒婆说给他大半个月思考,开春就有消息了,她希望听到的可不是这个回答。

“小山村也好,重要的是我不想要入赘给沈府,还希望沈小姐早点回去吧。”钟延玉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让沈宝珠的脸色难看起来。

“你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别仗着长得好看就可以为所欲为!

都五百两银子了,她还每个月给他十两银子花销,甚至她都愿意接纳对方的孩子了,钟延玉还是这副执迷不悟的样子,让沈宝珠真想敲开他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装着水。

以前她招赘婿,最多也就给一百五十多两的聘金,每个月三两银子的花销,要不是眼馋钟延玉这副皮囊,她哪里用花这么多的银两?

而且她隐隐觉得钟延玉这举手投足还有气量,远远不可能是个凡夫俗子。

说不定失忆前是个富家公子,还是生长在书香门第之家的,要不然也得算是权贵才能培养出来这种端庄仪态。

她自然不是个为美色而一掷千金的傻子,她想要赌一把,说不定以后能够让自己的身份更胜一筹呢。

就算不是她想的那样,花大价钱买个绝美的花瓶,她也是不亏本的。

钟延玉不想对牛弹,他心想着这竹南村恐怕是真呆不下去了,不过他也没有什么不舍的地方,唯一可能觉得对不住的就是刘散西这个师傅了。

“你再好好考虑考虑吧,等开春十五,你若是还不愿意,我也没时间来这了,到时候不好好从我,就只能怪你自己不识抬举了。”沈宝珠甩了袖子离开。

媒婆也劝了下钟延玉,“人好说歹说,你怎么不多考虑一下,沈小姐开的条件已经够好了,要是将来你后悔,打着灯笼也找不到这么出手大方的人了,况且早晚都要答应的,你何必跟沈小姐过不去呢?”

媒婆觉得沈家财大气粗,在县上也扎根好了,等过几天就要搬到县城里,到时候沈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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