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宿在这中静谧的温暖中做了一个长长的梦,跟范情在一起的回忆在梦里翻江倒海地变幻着,它们倒退,倒退,停留在了多次出现在记忆里却从来没有完整出现过的场景中。
隆冬时节,雪下得又大又快,簌簌的,行人纷纷搂紧自己的衣袍,回到家的时候拍拍肩膀和头顶,将身上的雪抖落下来。
城墙根下,一名衣衫褴褛的乞丐蹲在那里,任由风雪将他浸染了,也没有挪动半分。
他看上去十分可怜,在这中风雪天里,不仅衣不蔽体,连唯一的鞋子都是破的,冻得通红的脚趾露在外面,不知道是被冻的,还是因为走路过多,以至于上面还流着血。两只手亦是红肿不堪,伤痕累累。
只是乞丐丝毫不为所动,他像是失去了全部的知觉,就这么抱着膝盖待在那里。
有人觉得可怜,朝他脚边扔了一枚铜板。可很快,这铜板就被其他乞丐哄抢走了。
他看到了这些,却仍旧一动不动,连黑色的眼珠也没有转动半分,如同一尊古老的雕像,腐朽,充满死气。直到一粒雪砸到了他的眼睫,他才像是终于有所反应,脸部神经慢慢抽动起来,盯着那块被扔过铜钱的雪地,皱皱眉,复又再次恢复成面无表情的样子。
城墙根下的场景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别的乞丐都在肆意嘲笑着对方,可又不得不承认,他们这几天“行情”不错,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有赖于对方。
因此每每到了夜晚,他们也总会分一点汤面糊给乞丐,好让他不至于太早死掉。
一日挨过一日,他才从夏天熬到了冬天。
这雪看样子一时半会不会停,抱着膝盖的乞丐身上很快就披了一层雪,将他的头发、眉毛,都染白了。
“喂,傻蛋,快抖抖你身上的雪!”长九砸了块石子到那名叫傻蛋的乞丐身上,他是这片乞丐里混得最好的,被其余人称为老大。
去年夏天这名傻蛋突然出现在了肆城,肆城是天子脚下,就算是做乞丐,也比别的地方更好。因为看上去年纪小,又不会来事,处处遭到排挤,最后辗转到了他们这片。
长九也不太愿意和对方多接触,毕竟这人看上去脑子好像有问题,跟他说句话半天才能反应过来,做事也慢吞吞的。
但有一点,这傻蛋非常让人省心,只要给他一个地方,让他一动不动地待上一个月都没问题。
看在对方每天都能讨到一些银子的份儿上,长九也就默认了傻蛋的存在,最开始也是他让人把面糊汤给对方的。
长九冲傻蛋说完话也不着急,耐心地等着。果然,过了一会儿对方才渐渐有所反应。
乞丐抬起头,他长发凌乱,脸上也满是脏污,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可以见人的地方。一双眼眸漆黑寂然,长九第一次看到傻蛋的眼睛时都愣了愣,饶是他在肆城混了这么多年,也从没看过这样的人——
分明是活着的,可却像个死人,没有生气,根本就是一具行尸走肉的空壳。
不过他也没有多问傻蛋以前的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他是乞丐,又不是说书先生,作甚好奇这些无谓的事情。
“抖抖雪,这样,明白不?”
长九见傻蛋看向自己,整个身体贴在墙根剧烈晃动了一下,做了个示范动作。
乞丐缓缓眨眼,面无表情的,如同傀儡一般仿照着长九的动作。但雪没有拍下去,他似乎连这样简单的动作都做不好。
长九看得心头一阵暴躁,正要起身帮傻蛋拍掉,以免对方冻死,忽而远处传来了一阵铃铛的轻响。
叮铃铃。叮铃铃。
这是一个尊卑严格的世界,文人地位十分崇高,当世鸿儒范家更是如此。
范老太爷是当今太傅,名满天下,学生更是遍布朝野乡间,就连皇室之人见到对方,都要以礼相待,不能有丝毫不敬。
范钧有两个儿子,一个叫范荀,一个叫范章,同样是人中龙凤,二人年轻的时候就被称为肆城双杰。范章更是在三十岁的时候就登阁拜相,范荀亦不遑多让,他继承了范钧的衣钵,将范学发扬光大。
范氏出行极为讲究,有香车宝马,马车四角悬挂宫铃,人未至而声先到。所谓“宝马雕车香满路”①,不外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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