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死了。
谢时落向来就是这么个性子,有话直说,简暮倒是没有觉得什么,可她的男朋友刘致听到谢时落的话,心里就不太舒服。
同样是范情身边的人,对方拽什么拽,武力值还没他高呢。
不过就算不满,刘致也只能强忍下来。以他的能力,如果不是成为了简暮的男朋友,根本就不可能和这群人站在一起。
他能有现在的地位,都是靠抱着简暮的大腿。
刘致朝谢时落和简暮笑了笑:“不好意思,一时忘记了。”
“咱们过去跟首领打声招呼吧。”冯海的声音一下子就压过了刘致,紧接着三个人就往范情的方向走去。
刘致脸上的表情不禁扭曲了一下,冯海这种五大三粗一点脑子都没有的人,每次都会在他说话的时候压过他。这次也是,谢时落和简暮根本就没有听到他的话
等着吧,刘致贪婪的目光看向了范情,等他将对方的气运都抢到手,看还有谁敢轻视他。
对于别人来说,这里是恐怖的末世,可对于刘致来说,这里不过是一本书。
而范情,就是书里面气运加身的主角。
刘致从进来的时候就有一项能力,那就是他能看到每个人头顶的“气”。一开始他不知道这代表了什么,后来无意间得到了某个人的“气”,他就发现自己那段时间运气特别好,与之相对的,被他得到了“气”的人就开始莫名走向了下坡路。
渐渐的,刘致就发现这是他们的气运,“气”越纯正,就代表他们的气运越好。范情的“气”更是绝无仅有,光是靠近对方,都能被他的这股“气”震慑住。
那时候刘致就肯定了,上天既然让他穿到了书里,还让他拥有这样的能力,自己肯定就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就这样,在末世来临以后,他靠着自己独特的能力活了下来,还成功觉醒了速度异能。
在丧尸来临的时候,他总是能以最快的速度逃跑。
刘致想要偷到范情的气运,但以他的身份,无论如何也不能接近对方,所以他就想了个折中的法子,追求起了简暮。
他看过原著,知道简暮喜欢什么样的人。便针对对方的喜好,成功得到了简暮的芳心。
可惜范情身为书中的主角,气运不是那么好偷的。
刘致也是跟简暮交往以后才知道,范情心里一直有个人。那时他有点后悔,如果自己早知道的话,干脆就扮演对方,不但能接近范情,还能在对方毫无防备的时候偷到他的气运。
怪就怪原书是一个无CP的纯男主向文,没有对主角的感情线描述过一个字。
可惜已经错失了先机,刘致也就不能从这方面着手。但在这段时间里,他也还是努力地跟范情拉近关系。
然而范情的性子实在太冷了,根本就不是好接近的。所以他努力了半天,也都没有成功。
看着简暮和谢时落、冯海三人要去跟范情打招呼,刘致也跟了上去。
一边走,刘致心里又冒出了个主意。
郝宿是新来的,这也就意味着好利用。他可以从郝宿出发,然后再将范情的气运为自己所用。
刘致的情绪太明显了,占夺、不劳而获、阴险、卑鄙,郝宿在人群中准确地抓住了对方。
原剧情中,范情带领这些人成功建立了一个新社会,却在最后关头不幸丧命。他的气运被刘致吞占了,并被对方设计陷害,成为丧尸的口粮。
刘致觉得自己穿到了书里,然而从更高维度来看,这个世界却是以对方为主角,金手指大开的绝对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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