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一条语音传过来:“嘿嘿,软乎乎。”
他噼里啪啦打字发了句【笨蛋!!】过去,随后把手机扔到一旁,捂住了脸。
每天的上学对于丁时雨而言,好像突然间充满了期待。
按照谷清欢的话说,她是在追他,于是他不得不被迫习惯了她笑眼盈盈的打量。她很贪吃,每次去小卖部回来都要抱一堆零食,分给他的总是他最爱吃的草莓挞。丁时雨一开始暗自开心,后来发现谷清欢记得的似乎不只是他一个人的喜好,周围的朋友们爱吃什么,她全部清清楚楚。那份草莓挞便失去了独一无二的意味,吃在嘴里也索然无味了。
“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个?”某次,他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因为我喜欢你啊。”她说得相当熟练流畅。
骗子,丁时雨在心里哼了一声,耳朵却仍然忍不住发烫。
他的好心情终结在某个周末。
事实上,丁时雨和谷清欢的家住得并不算远,于是,他在街区的超市看见谷清欢似乎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在他好整以暇地站在货架旁等待她发现他的时候,谷清欢的身边出现了一个男孩。
一个模样姣好的,笑起来明媚甜美的Omega。
一个Omega!!
丁时雨不知道自己已经紧紧咬住了嘴唇。他遥遥看着男孩的胳膊从后头搂上谷清欢,蹭着她脖子的样子像一只撒娇的猫。谷清欢甚至没有任何挣扎,她只是抬高胳膊,亲昵地揪了一把男孩的耳朵。两个人一边笑闹着一边推着车向结账处走去,没有人注意到货架旁的小角落。
丁时雨浑身僵硬,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手里拿的居然是谷清欢最爱吃的妙脆角。
他像扔掉烫手山芋般将它扔回了货架。
周一清早,谷清欢快乐地迈进了教室。
“桃....丁时雨,告诉你个秘密。”谷清欢把书包一扔,趴到桌上,凑近她的同桌。不知为何,同桌今日对她分外冷淡,眼皮都未曾抬一下。谷清欢心情很好,因此也并不介意,偷偷压低了声音,”今天我们班要来一个Omega转学生哦,也许你们可以做朋友。“
丁时雨写字的手停下了。
谷清欢只当他被自己的话吸引了注意,兴致勃勃地讲下去:“他性格可好了,和谁都玩得来,你们......”
“玩不来。”丁时雨把笔一扔。
“什么?”谷清欢愣了。
“我和他玩不来。”
“你还没见到他呢。”她有些茫然。
就在这时,早读铃打响,班主任进了教室,身后跟着个唇红齿白模样乖巧的男孩儿。教室里的人顿时都被新来的孩子吸引了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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