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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转的电脑。

她在海量的档案中寻找着与6·24小巷杀人案凶手相契合的罪犯。首先,根据益州籍贯这个筛选项开始筛选。接下来,就是体貌特征的匹配。

这个……不是。

这个……也不是。

等一下!

好像,找到了!

罪犯档案编号:JJ-1997-041号

姓名:樊虎,人称“虎伢子”、“樊铁锤”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6年8月

籍贯/户籍地:湘省益州市赫山区姜原乡四桃村

现住址/活动地:无固定住址。长期流窜于湘省益州、岳州、省城及邻省工地、城乡结合部。

樊虎的体貌特征完美符合那张画像上展示出来的细节。

身高180cm,体重约90kg,体型异常强壮魁梧,肌肉发达,肩宽背厚,脖颈粗短。

他肤色黝黑粗糙,长着一张方脸,下颌宽大,浓眉,小眼,目光凶狠,鼻梁略塌,嘴唇厚实。剃寸头,行走时步伐沉重,略有些外八字。他双手巨大,指关节粗大变形,布满老茧和轻微伤痕。左眉骨至颧骨有一道长约3cm的陈旧性疤痕,系斗殴所致。

樊虎没有稳定工作,长期从事建筑工地力工、搬运工、采石场工人等重体力零工。经济极度拮据。收入微薄且不稳定,大部分用于酗酒、赌博及购买廉价毒品。

樊虎父母早亡,由脾气暴戾的叔叔勉强带大,初中辍学,未婚无子。

他极度孤僻且充满敌意。在工友中以“力气大、脾气暴、下手黑”闻名,无人愿意和他深交。但他收了个小弟,名为孟江豪,孟江豪很听他的话。

樊虎是惯犯,罪犯档案里记录的犯罪前科有四次。

1988年,在益州因琐事斗殴,致人轻伤,治安拘留15日。

1990年,在岳州涉嫌参与群体械斗,致一人重伤,但因证据不足及主要责任人顶罪,未予起诉。

1992年,在岳州某工地因盗窃建筑材料,数额较大,判刑1年6个月,在省城塘坪监狱服刑。

1997年,在晏市轮奸妇女,判处13年6个月,在省城第九监狱服刑。

入狱之后,狱警对樊虎进行过心理评估,认为樊虎极度反社会人格障碍伴施虐狂倾向。以暴力为乐,享受支配他人的绝对控制感,对警察、社会规则怀有刻骨仇恨。

姜凌记得,樊虎曾经在狱中吹嘘,说他杀过人,不仅杀过人,还分尸丢进下水道。被人举报之后,面对狱警询问樊虎笑得很嚣张,说他只是吹牛,吹牛又不犯法。

想到这里,姜凌高度怀疑樊虎是6·24小巷杀人案的主导者、施暴者、杀害女警的主凶。

他的籍贯、方言、体貌、职业背景以及暴力史都与洛云琛的画像高度吻合。

想到档案中记载,樊虎可能涉毒,姜凌心中一惊。

他两次犯事均在岳州,那里是湘省毒品网络的中心。难道,樊虎杀人案背后有毒贩的影子?

姜凌在脑海中将樊虎的相关信息再默念了一遍,这才开始重新匹配与另一名凶手特征相符合的罪犯档案。

此人是樊虎的搭档,如果樊虎入狱,他也一定逃不过。

樊虎不是收了个小弟吗?

应该就是他了。

罪犯档案编号:JJ1997-043号

姓名:孟江豪

性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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