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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这几天,突然有不少好心的绅士太太在街头为这些清道夫和贫困无依的流浪儿提供免费午餐——虽然充其量只是一两块面包,但是对于这些饥寒交迫的孩子们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林无咎还亲自遇见过几次街头募捐活动。

中产阶级体面的小先生和小小姐们穿着干净体面的衣服,举着纸板,挨家挨户敲响门, 为救济所和其他一些地方的孤儿们进行募捐。

林无咎再次因为自己孱弱而幼稚的外形被他们不约而同忽略过去,他只能主动拦下他们,给他们捐个几先令的零钱。

今天,林无咎再次散步到了布恩河河畔。

布恩河是贯穿桑恩城东西走向的主要干道,每天湖面上各式船只络绎不绝。

想过河的人会乘坐摆渡船。当今的习俗,摆渡船用“莲花”“玫瑰”“杜鹃花”之类的花朵命名,15分钟一趟,穿梭在东西区新旧两个码头之间,于布恩河南岸的桥梁和私人码头停靠,往返船票也不贵,也就一两便士。

林无咎坐过几次,体验感很不好。

因为河水太臭太脏了。

布恩河和清澈这个词毫无关系。

河水混浊,散发着恶臭,河面漂浮着各种秽物和居民垃圾,运气不好的时候,也能看到泡的肿胀呈现巨人观的可怕尸体。

让林无咎总想起印度的恒河。

坐在船上,恶臭扑鼻,一不小心就要对上尸体狰狞的面容,林无咎全程都用围巾捂着鼻子。

林无咎来这里自然不是为了欣赏风景,而是为了取材。

码头这里人来人往,有很多值得观察的地方,也隐藏着许多罪恶,这些写进小说里就是丰满真实的细节。

他漫无目的地在人海中穿行。

在和一个流浪儿擦肩而过的时候,他摁住了伸向他口袋的小手,偏头似笑非笑地对上一双惊慌的眼眸。

“小先生,你的手似乎伸错口袋了。”

这个流浪儿很快就镇定下来。

他眨了几下眼,眼中立刻积蓄了一层泪水,他用可怜巴巴的语气讨饶道:“先生,对不起,我只是太饿了,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

林无咎打量着这个据说三天没吃饭的孩子。

他看起来很小,个头只能到林无咎的小腹——林无咎现在可是小学生体形,身高也就一米五,他天天散步,每天坚持喝牛奶,也是为了能长高。

他很脏,脸上黑漆漆的看不清五官。他也很瘦,脸颊瘦到凹起,衬得水汪汪的眼睛看起来更大更动人。

被林无咎抓住的小手皮包骨头,有点硌手,触感很粗糙,像鸡爪子。

福尔摩斯很喜欢花钱让流浪儿打探消息,因为流浪儿到处都是,消息灵通,不容易引人注意。而福尔摩斯系列的第一本《血字的研究》成书于1887年,正是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的晚期,由此可见底层孩童的贫困现象是一个长久没有解决的社会问题。

桑恩城身为异世界伦敦分敦,流浪儿现象自然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很多时候,流浪儿就是扒手的代名词。

因为年幼的孩子往往不会是被防备的对象,并且被发现后容易博取怜悯。就像眼前的这个孩子,此时就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想要博取同情。

一些老扒手会专门挑选一些六七岁的流浪儿传授他们偷东西的技巧。流浪儿上不起学,大字不识,却可以成为小偷学校的资优生。当然,他们同时也受老扒手的剥削和控制,偷盗所得大多要上交给贼头儿,很多时候反而要饿肚子。

新手的第一课,是偷绅士的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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