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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寡妇性格温柔,以后一定听话,处处顺着他。

石美兰的脾气是出了名的冲,能吵能闹,压了李老头一辈子了,李老头早都烦了,终于能换一个了,他当然高兴。

“咱们俩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办婚礼,会让人笑话的。”坐在主位上的王寡妇难为情的垂下头。

王寡妇很瘦,脸蛋白的像是村头长出来的花儿,风一吹,她就弯下腰,露出一片雪白的脖颈,引人看了又看,她读过书,在村委会和妇联写播报,以前还是下乡的知青呢。

她之前嫁的老公也体面,也是另一个知青,只是前段时间,她的知青老公返城了,偷偷丢下一个她,村里人都可怜她,但王寡妇自己争气,后来带着自己女儿去小镇里的服装厂里找了活儿,一个月能挣十五块钱呢,也不少了,农村里面能自己挣钱的女人可不多。

王寡妇长得好,一低头,柔弱间又添了几分知性,虽然年过三十,但却多了几分岁月沉淀过后的静美。

见到王寡妇这么说,李天赐就在一旁笑:“王婶子,你也是明媒正娶进来的,我们不会亏了你的。”

李天赐长得像是他爹,说话文绉绉的,身形单薄,年岁也小,但是没人敢看轻他,因为他今年九月份考上了大学,在家过完年,就要去学校里继续读书了。

这可是大学生!李天赐毕业是包分配的,一定有好工作,以后说不准还要当大官,整个村子里的人都以李天赐为荣呢!

说话间,李天赐的目光看向了王婶子身旁的姑娘。

这是王婶子的女儿,叫林欣然,穿着一身红棉袄,衬得一张小脸水嫩嫩的,像是夏天荷花湖里面长出来的菱角,脆生生的白。

林欣然十五岁,在他们村子里已经是可以婚嫁的年纪了,察觉到李天赐看她,林欣然低下了头。

这一低头,小女儿家的娇羞跃然而出。

李天赐有一瞬间的恍惚。

他们老李家跟隔壁老林家是十来年的邻居,林欣然跟他们兄弟俩一起长大,要不是他爸突然把他的婚事许给一个猎户家的女儿,他应该跟林欣然——

“欣然多吃点。”这时候,一旁伸出来个筷子,给林欣然夹了一块猪肉。

是一旁的李天福。

李天福长的高高壮壮的,脾气冲,身上一股劲儿,往哪儿一站,身板硬挺,眼睛亮的像是一团火,身上缠满了热腾腾的男人气,跟李天赐不同,他没考上大学,但是他有一把子力气,跟了他也吃不了亏。

更关键的是,李天福傻呵呵的喜欢林欣然,林欣然说什么他都听。

此时,李天福热切的看着林欣然,粗声粗气的嗓子都夹起来,哄着她说:“以后你在我家,我顿顿给你做饭吃。”

林欣然娇羞的看了一眼李天福,又抬头怯怯的看了一眼李天赐,最后低下了头——天福哥很好,可她更喜欢天赐哥,但...天赐哥已经结婚了。

林欣然眉眼暗淡了几分,不再去看李天赐,李天赐大概也是想到了自己那个刚娶进门的老婆,脸色一冷。

送个饭,怎么这么长时间都没回来?算了,不回来也好,见了也闹心。

他是读过书的人,他也想要一个读过书的老婆,体面,懂进退,会说话,带出去有面子,带回来能处理好家务,大事小情一把抓,可是胡红花那个窝囊样子,瞧着就让人心烦。

李天赐又看了林欣然一眼,期盼林欣然看他一眼。

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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