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舔血往下吞。江修暮全程没动任由她胡来。
回到木屋里,她更是直接撕.开他衣服,人推到地上就开始撒野。
那天晚上,司黎疯了一样趴在他身上亲他脸,用尽狂劲儿和他缠.绵...最后连吸氧的力气都没给自己留,眼一闭,直愣愣地栽倒在他怀里,不省人事了。
据后来讲,她当时差点把那男人给吓死。这么多年,江修暮都没再带她上过两千米以上的高原。
不过窒息前那滋味...司黎回想后,咂咂嘴,还是不要命地认为,爽极了。
那之后,司黎就自知她对这个男人的感情不同。她真是爱他爱得痴狂。
爱,尚有深浅;痴狂,没得休止。就是死了都还想爱他。
这事听得胡珍惊叹,心想,怪不得那次之后司黎再回来整个人容光焕发。看不出哪有改变,但就是整个人精神气不一样了。
原来是“重开”了。
听到这,她不禁又问她,“可人心易变,几千年如此不是说着玩玩的。那万一万一,哪天江总对你‘两面三刀’了怎么办?”
司黎笑了声,相当无畏地拍拍自己左胸膛,“那我肯定让他往这儿刺啊。下手痛快点,都用不着两刀。我命薄一刀够杀了。”
虽然之前她一直叫嚣着他要是敢恨她,她就去找别人。实际上,那段时间,司黎自己也想了,江修暮要是真恨她,那她就让他恨了。只要是他的刀,落下来她吭都不会吭一声的。
哎。啧。
司黎这几句话,彻底把胡珍之前的想法给颠覆了,她都开始重新思考爱情观了。
从前她是觉得,女人要么就潇洒自如,红尘绿叶里淌过就过。真要嫁,就宁嫁枭雄不嫁真英雄。枭雄既有称霸一方的能力,又比英雄私心重,比如一怒为红颜,别人暂且不提,红颜这辈子绝对是值了。
而真英雄太无私,又容易早死,大义面前,连自己的牺牲都不放心上,何论身边人的牺牲。
所以这段感情,胡珍觉得江总更可怜一点。因为司黎就是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在身边,不爱是很困难的,爱上了,又是对自己身心极度的摧.残和折.磨。那是一种既虐又酸爽的感觉。
他得眼睁睁地看着她大无畏为别人冲锋陷阵,拦不了,又护不住。英雄身上凛然的气质,对爱的人来说,是既迷人,又痛心。爱到极致,还有可能自我怀疑,她到底是最爱他,还是这个世界。
没点定力和坚守的人,光内耗就把自己耗干了。得是耐得住寂寞,守得住长久,还得足够幸运,等她哪天功成身退,再一起归隐平淡。
不过,现在看来,怪不得历史上那么多美人给英雄殉情。世人伤我千百遍,我自岿然;唯你可杀我一次,我亦不动。
如同理想主义者放弃完美,唯.物主义者期待来生,能为一人违背自身信仰的爱,试过可能就真没遗憾了吧。
唉,但是再好也和她没关系了。胡珍叹了口气,她都四十了,疯不动了,下辈子她再相信爱情吧。
这辈子见证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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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快乐吧,情痴。”她朝司黎一举杯,“幸运点儿,一生都能痴情。”
“放心吧。”司黎朝她笑笑,得意洋洋地点头,“我这眼光,真不是我自吹。雪亮亮的。”
龙眼识珠,凤眼识宝,牛眼识青草。
当年见江修暮第一眼,她就知道这人不错,干干净净的,撑着伞的手骨节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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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煜没想到,他竟然也能收到结婚请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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