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等一下,刻板印象不可取,哥谭现在也拥有了他们自己的神,已经改过自新了!
……事实上,这位飞车党还真是从哥谭来的。
三年前,他在哥谭也是一位响当当的街头好汉,是当地淳朴民风的代言人。
某天,他突然心血来潮,想去搞点钱花花,于是他就在街上抢了一个看起来就人傻钱多的女人的包。
……结果谁知道那个女人竟然是个秘星教会的信徒!他还没来得及逃离那条街,报应就已经来了,他立刻就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来自秘星之眼的铁拳镇压。
——首先是他的摩托车莫名其妙的突然熄火了。
他慌乱之中跳下摩托车,准备靠着自己的双腿走出一条康庄大道,结果还没走两步,他自己左腿绊右腿摔了个狗吃屎,还把小腿给摔断了。
于是他就这么肿着腿子进了局子,几笔老账一起清算,铁窗泪了三年后才被放了出来。
他被放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想要继续民风淳朴,结果被满大街的带有教会元素的建筑物和周边艺术品、以及无处不在的秘星信徒给惊呆了。
……不是,这才三年,为什么哥谭就变得这么陌生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生活中,他不得不痛苦地承认,哥谭不再淳朴了。
没办法,作为一个曾经得罪过秘星教会的人,他只能一把鼻涕一把泪搬离了哥谭,在离开哥谭的火车上,他回过头看了一眼这座他曾经无比熟悉、此刻却无比陌生的城市,看到不远处秘星教堂的穹顶,哭得更伤心了。
临走前他问别人:“你知道现在还有哪个城市不信仰秘星吗?”
被问的人摸了摸下巴,认真地说道:“大都会吧。”
毕竟大都会有他们自己的神呢。
飞车党:好的,那就决定是你了,大都会!
来到大都会之后,憋了一肚子气的飞车党决定重操旧业,先搞点钱、灌一肚子酒再说!
哈哈,果然换了个不怎么信仰秘星的城市就是爽,第一次抢包就成功了!
……
克拉克也看向了发生突发事件的方向。
……有人抢包?
但他还没来得及做些什么,伊恩就突然抬起手,将手里已经吃完了冰淇淋部分的甜筒脆皮给扔了出去。
甜筒脆皮像是一个尖锐无比的梭子,化作一道连影子都看不见的光,直直朝着迎面冲来的飞车党冲了过去,只是眨眼间的功夫,一个简简单单的街头抢劫案的严重程度就骤然升级——
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下,飞车党被一个甜筒扎进了胸口,他藏在头盔下的眼睛瞪大了,疼痛甚至还没能传递到他的大脑,他就已经被这巨大的力量掀飞到了空中,飞出去十多米远。
然后重重摔倒在地面上,连着滚了好几圈。
甜筒掉落在地,鲜血溅在了柏油马路上,被抢夺的皮包则是跟着摩托车一起继续向前冲了过去,砰的一声撞上了电线杆,电火花顿时炸得到处都是,缓缓倒地的电线杆吓得路人四处尖叫着逃窜。
那个飞车党倒地之后甚至连惨叫都没有来得及发出,就已经变得无声无息了。
“啊!杀人啦——!”
“救命啊!!”
克拉克惊呆了。
他连忙跑到了那个摔在地上的飞车党面前,检查了一下他的情况。
他的胸口被伊恩的甜筒给钻出了一个婴儿拳头那么大的血洞,此时正在往外面汩汩冒血,把地面都给染红了一片。身上的骨骼更是断了起码二十根,如果不是因为他带着把脸遮住的头盔,保护了头部,恐怕已经当场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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