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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站在他的角度或许赚了,但林南江永远不亏,包括柳素琴也觉得像是白捡的,夜宵摊不用林南江掌勺,以他现在的年纪和身体底子,确实跟休息差不多了,这样还额外增加四五百的收入,要啥自行车呢?

柳素琴举双手双脚支持,顺便提了一点建议,“全生哥一个人负责夜宵摊掌勺,也是个体力活,主要是他白天在店里端盘子刷碗并不轻松,就怕这下轮到他身体吃不消了,要不店里再请个洗碗工?这样全生哥只要端端盘子擦擦桌子,工作量没那么大。”

“还可以这样?”林南江也不想压榨好兄弟,可他思维没打开,不知道还有这种操作。

柳素琴语气轻松,“试试呗,年轻人看不上刷碗的活计,四五十的大爷大妈应该不会介意,反正也没门槛,有手就会。”

林南江听到这里,突然福至心灵,“既然招大爷大妈,工资也不用开太高,三五百的应该就够了?”

柳素琴表示认同。

林南江已经跟她商量过,等副业搞起来,他和林全生白天也要开始养精蓄锐,上午九点到十一点没什么客人,可以轮流回去休息,只留一个人守店就行,下午两点以后则直接打烊,两人都回去睡个午觉,五点左右开门。

他们都这么自由了,洗碗工更没必要一直守在店里,完成自己的工作就可以下班,回家做做家务、帮儿女接送小孩上学放学什么的,相当于打零工的自由度,却领着正式工的工资,哪怕这工资低一些,也肯定是不缺人应聘的。

林南江很高兴的表示,等下回店里就去门口贴招工启事,接着又要媳妇帮他写这个告示。

两口子都是初中毕业,文化水平却天差地别,林南江早把那些知识还给老师了,柳素琴则是两辈子一直保持看小说的习惯,也算是阅读了,她本身性格和思想也更为细腻,对文字的敏感度还在,家里需要写什么东西,比如说之前的招租告示、开店前宣传都是她搞定的。

这次也不意外,柳素琴刷刷写好招聘启事,让林南江直接带回店里贴上,他很快顺利招到新员工,同时心心念念的副业也如火如荼的搞了起来。

第34章 两眼一睁就是肝。

林南江精挑细选的摆摊地点, 并不是多么繁华正规的夜市或者街道,而是周边一个自发聚集形成的小夜市。

那里是城中村聚集点,一栋栋自建楼又多又密集, 但因为价格不贵交通便利周边也算繁华,很多年轻人都选择在这里租房, 其中有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也有三班倒的工厂工人, 以及各种下班时间不定的服务业人员,导致城中村一天到晚都很热闹, 人来人往的,天黑以后更是熙熙攘攘。

经济特区的工资待遇不差,舍得出来租房子的多半也没什么负担,属于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辛苦工作一天, 下班回来少不得跟同事朋友室友逛逛街,吃点好的犒劳自己。

久而久之,城中村的夜晚就比一些夜市都要繁华了, 越来越多的商贩集中在这里, 反过来又吸引了周边的居民住户, 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林南江奔着赚钱来的,当然要找最热闹的街道。

不过选择在城中村摆摊, 有利也有弊,这里鱼龙混杂, 到处都是游手好闲的街溜子小混混, 估计也不乏法外狂徒。

林南江也是仗着他跟林全生两个人,又都年轻力壮、人高马大的,至少不容易被当软柿子捏, 才敢来这种复杂的地方试水。

所以第一次出摊,柳素琴提议叫上张大妈和芳芳、大家都去现场支持他们时,遭到了两人的激烈反对,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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