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嘉笑笑,又跟她寒暄了两句。让孙老汉早早回去照顾孙子便跟余氏回了家。
院子里,狗儿子已经能跑得飞快了。听见动静冲出来,一见是叶嘉,就绕着她不停地嗷嗷叫。然后小屁股一扭,又跟个炮筒似的往门边冲。叶嘉跟着小东西过去才发现,吃食的碗早就空了。明明给点点放了一整天的吃食,狗儿子却没撑到一天全给吃光了。
点点长得很快,半个来月的功夫已经长大了一圈。因为叶嘉舍得,喂的都是好东西。别人家看门护院的狗吃的是剩饭,点点吃的是肉汤拌饭。自然长得快。
“点点怎么这么能吃?”小东西是儿子特意弄回来护着一家人的,余氏倒也没有嫌弃的意思。只是想起自己跟蕤姐儿的前三年,到底有点嘀咕:“还好咱家的日子好起来。若是往日,我来养着的话,这小东西怕是只有饿死的份儿。”
叶嘉赶紧给点点舀了一瓢羊奶,小家伙如今已经是辅食加羊奶的吃。看它吃的两只后腿飞起来,叶嘉忍不住笑:“说不定哪年饥荒,咱还得靠点点打猎养咱们呢!”
小时候听过奶奶说,饥荒年代一家人饿得啃草皮。她的四叔大伯是靠家里一条老狗一只老猫上山咬野物抓麻雀给养活的。后来家里的那条老狗二十四岁去世,大伯还特意回老家去看它。叶嘉是没经历过大饥荒年代,不过小时候听得多,对猫猫狗狗就多了很多的耐心。
看了一会儿点点,叶嘉去屋里把香胰子拿出来。分了一块给周憬琛带走,还剩十四块。
叶嘉琢磨着她用一块,余氏用一块,再留两块当备用。剩下的十块送去镇上的胭脂铺子寄卖。就是不知道这东西她要价一两,胭脂铺子收不收?
第28章
次日一早,叶嘉便跟余氏抬上饼和锅灶,又将昨日包好的十块香胰子装进篓子一道儿带上镇子。
昨日周憬琛去了驻地,如今没人陪叶嘉上镇子做生意,余氏自然得过来。
她过来一是搭把手,二是为了叶嘉的安全。嘉娘身段越来越丰润了,吃得好皮子更白净。粗布麻衣都遮不住的明艳。太招人了。蕤姐儿照例送去了隔壁王老太家中,拜托她照看一二。如今周家是有银子的,余氏特意弄了几把大锁将屋里院子里的几道门和窗都锁得死死的。
两人此时坐在孙老汉的牛车上,叶嘉把自己想做卤猪头做添头搭着饼卖的事儿给说了。
“这能卖得出去么?”余氏素来很少质疑叶嘉的决定,不过听叶嘉突然提有些好奇,“这边吃牛羊肉的多,猪头肉这等东西怕是不太好卖。”
叶嘉自然是知道的。李北镇靠南一点的位置,有一批回鹘人聚居在此。回鹘也就是后世说的回族。回族人是不吃猪肉的。具体原因后世流传的说法有许多:有说是宗教信仰,有说是战败的回鹘人先祖曾受过猪的恩惠,也有说是猪肉不洁,会玷污灵魂。
总之,就是不吃猪肉,沾都不会沾。
在做猪头肉之前叶嘉也考虑过民族习俗的问题。但仔细一想,李北镇这边其实不算太异族。人种混杂是没错,也确实有不少异族混血。大多数人是汉族。吃肉以牛羊肉为主是地理位置和环境造就的,猪肉若做得好也吃的。
“无事,猪头肉只是做个试卖。若是能畅销最好,不能畅销,咱自家也能吃。”叶嘉早在琢磨猪头肉时就想到过这个问题,被余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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